甘肃:为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清除路障”
原标题:为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清除路障”
记者 伏润之 实习生 赵雅琦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加强政策引导,创造良好环境,全省小微企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小微企业已经成为全省促进经济增长的主力军、税收的主来源、新增就业的主渠道,成为我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引擎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强化政策支撑,释放助推效应
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最头疼的问题是什么?
很多企业会把选项投给“政策有障碍”、“缺乏制度保障”……为此,我省始终把创新政策措施作为推动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省里连续出台了《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和《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显现了政策叠加的效应。
目前,我省省市县均设立非公经济及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州安排资金都在1000万元以上,重点支持小微企业技术改造、服务体系建设和奖励先进典型。兰州市启动“3个20万元”优惠政策,即:货币投资达到15万元的初创微型企业财政补助5万元,协调银行贷款20万元;累计完成税收20万元后政府奖励20万元。两年共扶持小微企业7571户,带动5.7万人就业。今年兰州市又实施扶持1万户小微企业的“万企计划”。庆阳市采取连续3年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的财政补助政策,即:签约到非公经济组织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由同级财政按大中型企业1000元、小微型企业和其他非公组织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通过补贴补助政策,鼓励2255名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减免方面,今年上半年全省94%的小微企业享受减免税政策,共计减免税4.69亿元。
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省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甘肃银行联合建立了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按照“自愿缴纳、有偿使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政府注入“风险补偿金”,企业缴纳“互助担保金”,共同组建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池”,凡是进入“基金池”的小微企业,在甘肃银行贷款无需其他担保和抵押。企业除承担贷款利息外,只需按不同比例一次性缴纳互助担保金,再无其他任何费用。今年财政计划注入资金1.6亿元,可撬动银行向小微企业新增发放专项贷款160亿元到240亿元。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简政放权
过去,小微企业办事时会被烦琐的手续和密密麻麻的“红章子”弄得晕头转向。换句话说,冗杂的行政审批将很多小微企业发展的路子“堵死了”。
为了让小微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我省按照“能减即减、应减必减、能放必放、重心下移”的原则,省政府先后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共372项,中央在甘单位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共100项,各市州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减幅达50%以上。全省工商系统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及时清理、更新涉及企业登记注册的各类前置审批项目和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事项,省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6项,目前只保留17项。
在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过程中,实现了工商登记业务100%在网上流转,行政许可、行政审批100%在网上运行。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各种行政性收费,取消个私协会团体会费,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今年2月初,我省在甘南州开展了“三证合一”试点,6月初在全省全面推行了“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把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各种登记事项统一纳入“一照三号”登记范围,实现了全覆盖。9月底,全省已全面实施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与此同时,我省在全国率先配套出台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指导意见》,允许经营场所“一址多照”,大大释放了场地资源,降低了企业创设成本。同时,强化属地登记和监管,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由省级工商机关登记的企业外,其他登记权限已全部下放到市县工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