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两个共同”示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29.07.2014  10:51

  原标题:【甘肃“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我省“两个共同”示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2011年7月全省“两个共同”示范建设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直相关单位大力支持,各相关市(州)和示范县(市、区)狠抓落实,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取得阶段性成效,发挥了示范区建设在推动民族地区发展中的辐射带动效应、在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宣传引导效应、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中的综合示范效应。

  坚持“四个注重”促进示范建设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确定工作思路和措施,坚持“四个注重”,大力推进示范建设工作。一是注重谋划推进。省委、省政府专题研究部署,专门出台意见,确定点上示范、面上推进的发展思路,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示范建设深入发展。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相关市(州)、县(市、区)加大配套资金投入,重点建设了98个示范点,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二是注重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支持示范县(市、区)依托“3341”项目建设工程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发挥优势,接长短板,集中争取、建设一批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生态保护、社会事业等重点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共落实示范建设项目1800多项、整合资金397亿多元。三是注重对口支援。省“两个共同”示范县(市、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完善“1414”对口支援计划,牵头负责的省级领导精心指导,督导组积极协调,省直部门和单位大力帮扶,帮助示范县(市、区)办成一批强基础、管根本、利长远的大事、实事。各地全面开展分层帮扶,形成省上和市(州)援县、县援乡、乡援村、全社会关心支持示范建设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全省实施“1414”对口支援项目150多项、投资55亿多元。四是注重制度保障。为了确保示范区建设试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指导、部门协作、督促检查等长效机制,制定项目、资金管理等办法,协调落实财政、金融、人才等保障措施,9个市(州)和17个示范县(市、区)还将示范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保障和推动示范建设有序发展。

  突出以点带面 形成辐射带动良好效应

  通过三年来的不懈努力,示范区试点建设成为聚集政策、资金、项目等要素的有效平台和载体,辐射带动和社会政治影响不断彰显,已经成为我省叫得响、拿得出的统战民族工作特色品牌。一是探索民族地区发展新路。通过开展“两个共同”示范建设工程,支持示范县(市、区)立足资源禀赋,构建起了一批承载大项目、容纳大资金、带动大发展的平台载体,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影响力的特色优势产业,提升了示范县(市、区)的发展能力,增强了发展后劲,探索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转型跨越发展的新路。二是改善群众生活水平。各地各部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示范建设的重中之重,结合联村联户行动,把示范建设项目、资金向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倾斜,大力推进安居工程、农牧民定居、生态移民搬迁等惠民行动,着力解决上学难、饮水难、行路难、就业难、看病难等突出问题,使各族群众真正受益、得到实惠。截至目前,共落实示范建设民生项目90多项、资金16亿多元。三是促进民族宗教团结和谐。各地各部门把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放在示范建设的突出位置,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宗教界深入开展“三个共同·两个提升”活动,动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投身示范建设,示范建设影响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大好局面。四是产生良好社会政治效应。各地各部门把示范建设与对接转化国家、省上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相结合,围绕基础设施、生态安全、特色产业、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和民族宗教六大建设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实施“陇原少数民族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四项百人计划”“少数民族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等,使各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调动了全社会关心支持示范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政治效应。

  总结试点经验 推动示范建设发展升级

  当前,我省“两个共同”示范建设正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今后,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政策措施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扶持,确保“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目标早日实现。一是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用足、用活国家、省上的各项政策措施,明确主攻方向、聚焦发力重点、培育特色亮点,高起点、高标准推动示范建设工作,切实发挥好辐射带动效应。二是提出深入开展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深化“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的措施和办法,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出“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意见,实现硬件、软件建设同步推进,发展规模、质量同步提升,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同步改善。三是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突出对示范建设具体实践、政策措施、基本经验、亮点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吸引更多目光聚焦示范建设,争取更多力量支持示范建设,为示范建设发展升级营造良好氛围。四是率先建成“两个共同”示范区。积极争取国家、省上和各方面加大扶持,不断拓展示范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分步骤、分阶段向全省推开,率先把我省建成“两个共同”示范区,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甘肃实际、具有甘肃特色的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之路。(马道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