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院"三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4.11.2014  17:30

      近日, 甘州区院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一是制定计划,明确任务。围绕高检院、省院要求,紧密结合甘州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计划》,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确定“中国梦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实现路径”、“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推动科学发展”、“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的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工作”等八个方面的学习专题,同时,制定了《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计划》,为全院干警确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努力实现中国梦”、“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美丽中国”、“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的建设,推荐反腐倡廉建设”等四个方面的专题,并明确了学习篇目和学习时间。此外,各部门也按照院要求制定了专题学习计划,供科室干警学习研讨作参考。通过制定专题学习计划的方式,干警进一步明确了学习任务和要求,学习更具针对性和持久性。
      二是精心组织、形式多样。按照院党组要求,各科室积极采取专题学习、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确保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覆盖到每一位检察干警。10月24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院党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文,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当中提出意见。11月17日,通过举办专题辅导方式,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煜道为全院干警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使干警准确掌握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提出的新观点、新目标、新举措。
      三是加强指导,确保效果。在抓好集中学习的同时,姚检察长要求领导班子要按照“先学一步、学深一些”的要求,自觉做到带头学、带头发言、带头做笔记、带头谈体会,做主动学习者、自觉实践者、模范贯彻者,要求各部门按照院专题学习计划,每星期五下午组织本科室干警集中学习讲话内容,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通过召开交流会、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干警相互沟通、交流学习心得,确保干警真正学深、学透,从而牢牢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深刻思想、丰富内涵和深远意义。此外,还加强对各部门学习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