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落实八项监督责任 保障和谐稳定发展

05.01.2015  15:58

  原标题:甘南:落实八项监督责任保障和谐稳定发展

  2014年以来,甘南州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州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确定的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廉政教育、查办案件、制度建设、自身建设等八项监督责任,全面履职尽责,保障和推动藏区和谐稳定发展。

  抓组织协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州纪委协助州委制定了《甘南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2013—2017年工作方案》、《中共甘南州委关于落实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定西会议精神的意见》、《中共甘南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甘南州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中共甘南州委关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检查督导活动的意见》、《中共甘南州委关于落实省委在临夏召开的部分市县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精神的贯彻意见》等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办法,州、县、乡层层鉴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进行检查考核。州县党委主要领导和纪委领导层层开展约谈,落实责任,传导压力。

  抓纪律检查,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面对甘南艰巨的维稳任务,州纪委把检查落实维稳纪律始终作为大事来抓,将全年三分之一的精力投入到维稳检查中,牢记稳定是第一责任的重托,把维护稳定作为重大政治纪律,分四个检查组多次深入全州各县市、乡镇、学校、寺院等,督查州县维稳责任和方案落实情况,纠正整改问题375个,通报5人,免职1人,维护了全州大局稳定。对中央和省州下达的扶贫资金、强农惠农资金、民生资金、灾后重建资金落实情况,纳入州县纪委重点检查计划,先后两次进行了跟踪检查,并开展了专项整治,对19名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纠正整改了扶贫和低保资金违纪违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全州教育经费和工程项目问题进行了两个月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全州187所中小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招投标,约谈相关责任人561人,立案调查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检查通报考勤不严、管理松懈的单位21个,违反工作纪律人员192名。通过以上这些措施,使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明显增强,确保了政令畅通。

  抓党内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州县党政主要领导在上级党委和纪委全会上,述纪述廉述作风,由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进行了民主评议。按照州委主要领导的安排,州纪委分别对州县四大班子办公室和常委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和正气甘南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州县纪委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廉政关,对3名在廉政方面有较大问题的干部,取消了提拔。在州县纪委(纪检组)实行了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作法,逐步强化了纪委的同级监督作用。坚持州县纪委各常委、各室主任协同组织部门共同参加指导同级和下级单位民主生活会制度,各部门、各单位都实行了权力清单目录和权力运作流程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抓作风督查,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大转变。州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州委《实施细则》,认真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开展多种形式的作风督查,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五大攻坚29项具体任务,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高,全州开展作风督查32批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62起23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通报典型案件35次61起,收缴违规公务用车250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1719平方米,全州三公经费下降34%,会议、文件大幅压缩。

  抓廉政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创新廉政建设载体,把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正气甘南”建设的重头戏,创办《正气甘南》杂志、开展一把手大讲堂、制作发放惠农廉政明白册,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近一年来,全州共举办警示教育9次、廉政文艺演讲、廉政书画比赛135场次,命名58个廉政文化活动示范点,设置各类廉政文化专栏1100个,在427个村组设置了廉政文化墙,制作大型户外廉政宣传牌42块,安置廉政格言灯箱94个,拍摄廉政纪录片9部,制发廉政宣传光盘5600套,营造了“正气甘南”的浓厚氛围。

  抓查办案件,促进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和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厉查处贪污、贿赂、挪用资金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问题,层层成立案件线索排查领导小组,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和省纪委转交案件,不断强化办案责任和办案队伍。截止目前,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89件,同比增长262%,初核160件,同比增长357%,立案56件,结案56件,同比增长409%,给予党纪处分57人,给予政纪处分60人。

  抓制度建设,促进惩防腐败长效机制构建。州纪委始终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不断清理、修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先后制定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州委〈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办法》、《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暂行规定》、《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参与操办子女“升学宴”、“谢师宴”的规定》、《关于严禁全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暂行规定》、《乡镇纪委例会制度》等20多项工作制度,尤其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三重一大”等重要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具体事务的“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有效减少了腐败隐患。

  抓自身建设,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统领,聚集主责主业,把执纪监督问责作为各级纪委的主要职责任务。州纪委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21个精减到11个,纪检检查室由原来1个增设为3个,明确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在州直21个部门设立了监察室,加强了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充实加强了州县纪委领导班子。举办各类培训班5期439人,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文/甘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