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初见成效
2015年上半年,我州积极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继续抓好落实“大气十条”重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管责任。我州高度重视,相继召开了全州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工作会和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认真研究部署了各项工作任务。并制定印发了《甘南州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甘南州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及《甘南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调度预警通报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同时,合作市率先开展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成立了相应的环保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到了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是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稳步推进。制定了《合作市城区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实施方案》,并对州政府所在地合作市辖区内所有10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了摸底调查,集中整治空气自动监测站“一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目前,共计淘汰燃煤小锅炉10台25蒸吨,部分企事业单位已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和煤改气前期工作,合作市西城区集中供热脱硫除尘技术改造工程正在进行招投标。
三是城市扬尘污染整治措施有力。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州结合实际编制出台了《甘南州城市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同时,组织环保部门对合作市36个施工场地实施了扬尘防控措施,并购置2辆洒水车、2辆喷雾车和2辆湿法吸尘车,每天对合作市主城区街道进行多次洒水和吸尘,道路机扫率较去年提高了9.8%。
四是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实现突破。制定出台了《甘南州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与合作市所有的烧烤经营户签订了《2015年度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对合作市城区的260多家餐饮业单位入户检查与宣传,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责令整改3户,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实现了餐饮油烟治理的突破。
五是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进展良好。按照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我州及时成立了甘南州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甘肃省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与环保标志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2015年上半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813辆,应检车辆23421辆,其中,免检车辆3565辆,已检车辆6127辆(其中绿标6279 个、黄标148个),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检验率达到辖区应检车辆的53%,环保标志核发率达到已检车辆的100%。
六是全面整治城区周边环境污染源。结合全省环境大检查行动和全州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要求,合作市对空气自动站半径1000米范围内所有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空闲场地和通道进行硬化、绿化,对周边小煤炉、生活垃圾焚烧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进一步提高了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是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不断增加。根据国家、省上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及要求,2015年我州积极争取到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620万元,争取到污染治理项目省级补助资金520万元,较去年有了明显增加,有效解决了我州财力困难的问题。
八是严格执行调度预警通报制度。按照《全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调度预警通报工作方案》要求,我州环保部门每日对合作市空气质量进行详细分析,及时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送合作市每周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情况,每月向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上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情况,每季度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合作市每月空气质量在全省的排名在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上进行公布。
经过不懈努力,上半年合作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33天,六月份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下降至5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二,有效改善了空气环境质量,为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甘南州环境保护局 冯学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