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出台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制度

14.03.2016  02:03

    兰州晚报讯(记者袁文波实习生焦国庆刘亚鹤)近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开始全面推行《甘南州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办法(试行)》,成为工商部门支持全州旅游产业发展的创新之举。这是记者3月13日从甘肃省工商局得到的消息。

    据悉,该《办法》施行后,州、县(市)两级政府将在工商部门设立先行赔付金专用账户,由财政部门注入不少于10万元的先行赔付资金,在旅游消费侵权投诉时先行赔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