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注】住甘全国政协委员热议民法总则草案

10.03.2017  14:45

    原标题:住甘全国政协委员热议民法总则草案

  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住甘全国政协委员,3月9日上午分别在各自界别小组讨论民法总则草案。大家一致认为,民法总则的出台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对调整民事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冯健身、陈学亨、德哇仓、郝远、栗震亚、张世珍、马文云等分别参加各组讨论。

  宁崇瑞委员说,编纂民法典、制定民法总则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草案中的条例与民生息息相关,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总则草案中,大到基本原则的确立、权利的确认,小到一些细微的条文修改,都体现出了法律的时代性。

  尚勋武委员说,这次民法总则草案有很多亮点受到关注,这也是对中国特色民法的诠释。比如监护制度问题,为了应对中国即将到来的人口老龄化危机,失能老人的监护问题体现在了草案中。同时,民法总则草案中关于虚拟财产的物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购等相关规定,也都体现了中国特色民法的创制性思维。

  马忠明委员说,民法总则草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国情,尊重民事立法的历史延续性,有很多创新,体现出了新的时代特征,对调整民事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针对现行法律规定,修改完善了监护制度,扩大了监护范围,突出了民政部门的国家监护责任。尤其关注到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失能老人的监护,可解决社会老龄化的一些新问题。民法总则草案还强调了个人信息保护,可有效避免电信诈骗和骚扰,体现出法律的民生情怀和百姓诉求。

  张萍委员说,编纂中国人民自己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将对调整民事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委员们也对民法总则草案中一些文字表述提出了修改意见。(记者朱婕 秦娜)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