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工商局成功处理一起网购投诉

23.02.2017  16:37
   

近日,瓜州县工商局城关分局接到一起网购投诉,浙江省消费者姚女士称,她在瓜州县某网店购买的锁阳咖啡无锁阳成分,该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姚女士要求退货并按照《消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赔偿。

城关分局执法人员根据姚女士提供的信息,发现她购买的某品牌锁阳咖啡是一种速溶咖啡,商品名虽为“锁阳咖啡”,但在该商品的配料表中并无“锁阳”成分,与该网店的宣传内容不一致。同时,经营者在销售的发票上也标注商品为“锁阳咖啡”,使消费者认定为是含有“锁阳”成分的咖啡才购买了该商品,此行为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经调解,商家退赔消费者货款800元,并按照《消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给予消费者3倍赔偿,即2400元。随后,城关分局执法人员对该网店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