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自销临时摊点数较去年减半---每户临时摊点均要颁发临时摊位证

29.06.2016  13:05

  6月28日,记者从兰州市城管委获悉,目前,兰州的各类瓜果已大量上市,为解决我市周边瓜农、果农进城销售自产时令瓜果的困难,方便市民就近购买瓜果的需求,经兰州市城管委研究,自本月至10月15日,在近郊四区设置瓜果自产自销临时摊点。今年瓜果自产自销临时摊点设置将按照“引导瓜农进市场、进社区,小街巷可以适当设置”的要求,由各区执法局在小街巷统一规划定点、统一设施标准、统一规范管理,主次干道一律不得设置。

  根据我市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按照“权力下放、重心下移、属地管理、保障有力”的原则,今年瓜果自产自销临时摊点的设置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全由各区执法局负责独立组织实施。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市民生活的前提下,通过控制地点、控制数量、控制准入对象等手段,科学、合理、规范的设置瓜果自产自销临时摊点,主次干道一律不得设置。市城管委负责对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2016年度瓜果自产自销临时摊点设置工作的服务对象为户籍属本市(三县五区)瓜果自产自销的农户,办理审批手续时应提供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证明、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各区执法局根据管辖区居住人口密度,道路建设和通行情况,在拟定瓜果自产自销临时摊点前应通过实地调查、走访询问、公示信息等方式征求民意。自行选设销售点位,既要方便市民就近购买瓜果,又不得影响附近居民正常工作生活,不得影响消防、交通和市容市貌,严格定点、定数、定面积,务必把便民服务工作做实做细。

  各区执法局要及时设计相应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和审批点位数量,原则上各区临时摊点数量比去年减半,每户临时摊点均要颁发瓜果自产自销临时摊位证。摊点设置明细、审批件(许可证)、申报资料以及日常检查记录等资料一应俱全,保存完备。各区执法局监管中队要提高服务意识,若因市、区重大活动需暂停销售活动外,其他情况下不得随意停止、调整瓜(果)农销售时间和地点;不得向规范设置的瓜果摊点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占用已设置的公共停车场。对擅自设置的瓜果摊点和农用车、货车等违法占道经营要以教育、引导、规范为主,非特殊情况,不得没收、暂扣瓜果。

  此外,各区执法局要主动与辖区农委、工商、商贸以及街道(社区)等部门联系,联合农委检查销售情况,确保自产自销摊点名符其实,以售本地自产瓜果为主,杜绝搭售其他无关物种;配合工商、商贸、街道、社区共同解决好因价格、短斤少两以及居民投诉的其他问题。同时,要加强对瓜果摊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让瓜(果)农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占用面积,不得超出定位经营,车辆摆放整齐,统一入、退市时间。每个摊点必须按照包卫生、包秩序、包环境的要求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及清洁工具,瓜果皮壳不准随地乱扔,保持周围清洁卫生,做到摊收地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