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起诉于正一案今天开庭 宋鱼水担任审判长

05.12.2014  13:55

  中国兰州网12月5日消息 (记者李婧)台湾著名作家琼瑶诉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今天上午九点半将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同于正一起被诉的还有四家文化公司。记者上午获悉,琼瑶一方将委托律师出庭,琼瑶本人不会来法庭现场。而于正是否出庭应诉,还不确定。今天的开庭是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担任审判长。

  据悉,今年上半年,由于正担任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简称《宫3》)播出。今年5月,台湾知名作家、编剧琼瑶以电视剧《宫锁连城》侵害其经典作品《梅花烙》著作权为由,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000万元人民币。

  上午,记者接通了琼瑶的代理律师王军的电话。他表示,此案在开庭前已经有过两次庭前调查。对于2000万的索赔金额,他表示,他们是从四个方面来确定的。“第一、原告作品的影响力,第二、于正作品的发行情况,第三、于正侵权情节和恶劣影响,第四,于正酬劳标准和这个作品的发行收入的预期。”王军表示,他们对胜诉很有信心。“我们不是称一时之气,就是实实在在的纠正现在剽窃改编的乱象。”

  记者在庭前未联系到于正一方。据兰州晚报介绍,对于该诉讼,于正通过微博疑似回应过,称“人生嘛,第一阶段:怀才不遇,痛苦度日,第二阶段:迈向成功,遭人嫉妒,第三阶段:功成名就,才华丧尽!都苦,所以,一笑了之!”。而且,今年11月,于正曾在北京出席对台湾著名作家琼瑶诉讼抄袭案件的法学专家研讨会,辩驳了琼瑶针对其抄袭的质疑。研讨会上展示了琼瑶方面向法院提交的其认定于正抄袭《梅花烙》的21处关键情节,包括偷龙转凤、次子告状亲信遭殃、皇上赐婚多日不圆房、面圣陈情、公主求和遭误解等。于正解释说,《宫锁连城》的关键桥段大都来自民间传说、历史记载,偷龙转凤、公主下嫁等历来就有,而大构架他其实参照的是《红楼梦》。“21条的情节《红楼梦》全都有,(琼瑶)告了我,我才深刻意识到,我们都是按照《红楼梦》的主线来写。”

   案件背景:

  今年5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琼瑶起诉于正一案。

  琼瑶(本名陈喆)起诉称,其在1992至1993年间创作完成了文字作品《梅花烙》,自始完整、独立享有原作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权、摄制权等)。原作在中国大陆地区多次出版发行,拥有广泛的读者群与社会认知度、影响力。2012年至2013年间,于正(本名余征)未经原告许可,擅自采用原作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出品方,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又名《凤还巢之连城》),原作全部核心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被完整套用于该剧,严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权。新浪网等媒体就此开设的网友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0%的参与投票者均认为该剧抄袭原作《梅花烙》。

  琼瑶诉称,在发现被告侵权之前,原告正在基于原作《梅花烙》潜心创作新的电视剧本《梅花烙传奇》,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的剧本创作与后续的电视剧摄制造成了实质性妨碍,让原告的创作心血毁于一旦,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而被告却从其版权侵权行为中大收渔利,从该剧现有的电视频道及网络播出情况初步判断,该剧已获取了巨大的商业利益。琼瑶据此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侵权影响、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全部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