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罗琳发《罪恶生涯》:不如到老都做喜欢的事
原标题:不如到老都做喜欢的事昨天,继《布谷鸟的呼唤》和《蚕》之后,J·K·罗琳的“科莫兰·斯特莱克推理系列”的第三部《罪恶生涯》发表。
作为作家,我第一个仰慕的人是斯蒂芬·金,他说:“我先是喜欢写,再是赚到了钱。”但是……我想说我更仰慕的人是J·K·罗琳,因为她实现了第一步,喜欢写,又实现了第二步,赚到了钱,现在她又回到了第一步,还是喜欢写。
作为曾经在人类文学史上赚钱最多的作家之一,J·K·罗琳达到了女性作家的高峰。因为她塑造了一个完整的魔法世界,有无数的哈里·波特迷。玄幻小说非由她而起,她却开启了一个时代,也引导了很多后继之辈,他们和无数看她书长大的人,是跟着她学习和进步的。但是完成了《哈利·波特》这么成功的系列之后该怎么办,其实是每个作家都要面对的问题。
很多人到这个世上是有一个心愿的,当这个心愿实现之后他该干些什么?享受?这也无可厚非。大部分人的创作寿命是非常有限的,一生只能写一本书,做一部电影,唱一首歌,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状态,江郎才尽或者精力不济而已。可是也有江郎才不尽的人呢,那些明明很有才华,却把才华浪费在生命中很多无聊的事情的人,是不是让人觉得太可惜了?而J·K·罗琳没有让人失望。
我有一个以前的同事,他有一年中了大概5000万的彩票,中完奖之后,他继续上班,而且他只是一个司机。当时大家就很奇怪,问他为什么?他说,第一我不上班做什么呢?第二我喜欢开车。我当时觉得这个回答妙得不得了。现在也是一样,人的一生,如果能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是多么好啊,而且可以永远不退休地做下去。
对于我们绝大多数人来说,巅峰是不可企及的,要对抗的是中年的疲倦感。你知道自己才华有限,脑洞开得不够,体力是致命瓶颈,很容易心灰意懒,就放弃学习与进步,让自己沉浸在年轻时候的辉煌里,不快乐,抱怨,却就这样混下去了。
取得成功是人生最重要的事之一,与其就这样坐在功劳簿上老下去,不如到老都保持青春。
(叶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