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与故宫

06.05.2015  12:47

    拙作《两个故宫的离合》的主角———故宫博物院就像是一个大宝箱,里边装满了无数意想之外的历史见证品。其中之一便是有关冲绳、或者说是琉球的藏品。

    目前,作为日本领土的一部分,冲绳已经成为了行政单位“冲绳县”。但是,要说冲绳是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答案是否定的。

    在明治时代编入日本领土前,冲绳与中国之间存在着册封关系。与此同时,又与萨摩藩是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冲绳当时处于“两属关系”的状态。当时,冲绳毫无疑问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拥有独立的政治体制与经济文化共同体。对日本来说,冲绳并非“固有领土”,而是一片“新领土”。

    琉球王国与中国的朝贡关系建立于1372年。明太祖派遣使节杨载前往琉球,中山王决定入贡。两国的册封关系一直维持到了冲绳并入日本的1879年,前后长达500余载。

    在中国的朝贡国中,地位是有高低主次之分的。琉球的地位排在朝鲜之后,安南(越南)之前,实际的封贡(被封为朝贡国的次数)比朝鲜要多。具体来说,清朝曾8次派遣册封使前往冲绳,后者也被中国称为“守礼之国”,在众多朝贡国中与中国构筑了最为友好的关系。

    从政治方面来看,一提到朝贡,人们就会想到各国与中国的上下关系。的确,中国派出的册封使的使命就是表达“任命汝为琉球国王”之意,承认新国王的地位,也就是进行册封。中国与琉球是君臣,而中国皇帝与琉球国王就像是父子或祖孙。这并不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是一种较为温和的从属关系。

    另外,两者也并非是压榨与被压榨的殖民地关系。在朝贡体系中,进贡国能够获得更大的实际利益。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中国与琉球船运往来中,琉球从中国得到的赏赐总比送去的贡品要多。琉球将这些赏赐品卖往东南亚与日本等国,以此获得了可观的收益。这可以看做是通过朝贡获得的一种“奖励”。

    朝贡国使节进入中国之后,所有费用都由清政府承担。除此之外,琉球等朝贡国还能在贸易方面得到优惠,在与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中享受免税的待遇。

    从中国获得赏赐品后,琉球将其再卖往日本与邻国,从中获得数倍的利润。当时,这种模式被称为“唐一倍”。借此,琉球在15、16、18世纪进入了经济的黄金时代。

    琉球呈送的贡品与两国交流的记录,分别被保管在台北与北京的两座故宫之中。台北故宫主要是文书类藏品,北京故宫的美术品要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