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应把保教费控制在合理区间

01.06.2015  03:37

    5月26日,市教育局局长何泳忠在2015年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上表示,在第一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我市新建、改扩建122所幼儿园,通过规范管理,民办幼儿园的数量由占全市70%下降到50%。下一步,我市拟建立30多个农村幼儿园,最大限度满足农村当地居民入园需求。(相关报道见5月27日《兰州日报》九版)

    教育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虽然学前教育未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兰州通过新建、改扩建122所等措施,非常重视学前教育,最大程度的满足了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无疑是项民生工程。

    的确,解决长期困扰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政府理应兑现教育投入,编入财政预算建设公办园,落实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增加学位是不二选择。生育是条曲线,却有相应的规律,往往也维持在总体稳定的水平。显然学位不是无限量供给,避免不足或浪费,兰州到底有多少幼儿,分布情况怎样,特别是随迁子女的数量,有关部门既要根据居住证办理、计生管理等途径,也可推出广泛问卷调查,对实际需求提前摸底,根据需求量定制方案,促进科学安排资金的投入、教育资源的布局、政策的统筹兼顾。

    解决入园难要多管齐下,主管部门给予民办幼儿园适当的扶持政策,同时让有条件的“黑园”转正。但问题在于,不管是公办园,或公益性的普惠园、非盈利性幼儿园,还是纯粹由社会资本运营的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居高不下,却似乎形成了上涨周期,比大学学费还贵。不是说低收费就好,除了要顾及普通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确保程序的正确与正义是应坚守的底线,事实却是家长没有话语权,更逞能监督。

    现在的幼儿教育属于卖方市场,监管机制的缺失导致保教费太“任性”。显然,保教费的标准是多少,首先要界定合成本和利润边界,不能靠园方说了算。无论何种性质的幼儿园,必须晒幼师工资、办学等成本,主管部门召集召开听证会等民主博奕,甚至也允许成立家长委员会等促进力量平衡。建章立制是规范监管的前提,主管部门先把公平的游戏规则确定下来,多些硬性的约束。园方和家长的利益都得到尊重,只有建立科学的定价机制,把保教费控制在合理水平才能实现。否则,保教费收取和上调无规则,孩奴们仍将无可奈何地被“土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