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被评“一般”领导干部不得评为“优秀”

14.01.2015  04:44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郭兰英)从1月15日开始,2014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要全面开始,考核工作将集中统一进行,并成立了8个考核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采取7种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优秀”名额可按考核人数的20%评定;领导班子评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的,干部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考核采取7种方式

    据悉,领导班子将重点考核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等方面的情况;领导干部将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方式主要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群众评议、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结果评定等7种方式。

    今年考核工作较往年不同的是,考核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组(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加大了这方面的权重。在述职述廉环节,要召开考评会议,由班子主要领导作班子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提供书面述职述廉报告,不再进行大会述职。

    “自查报告”要接受核查

    8个县区和26个市直重点综合部门将采取自我总结、核查组核查后再进行评议的办法。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要撰写自查报告,写清2014年围绕工作职责干了哪些工作、存在什么问题,2015年要干哪些重点工作。同时,我市将从基层“80后”干部中抽调人员组成17个核查组,进行集中培训后,对自查报告、《主要工作自报表》和有关单位已对一些重点工作考核后提供的结果实地进行核查,并写出核查报告,在报告中要敢于指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将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在核查报告上写出鉴定意见。

    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重点综合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也要按要求撰写自查报告,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作出评价。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评价要准确写出干部的特点,准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于评价不准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扩大参与面实施立体化评议

    在述职述廉后,将进行民主测评和群众评议。民主测评采取填写民主测评表、德与作风反向测评表等方式进行,群众评议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要求民主测评和群众评议要扩大参与面,实施立体化评议。特别是市直部门参加群众评议的人员中要广泛吸收市民代表参加。

    个别谈话主要是全面掌握整体情况,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深入调查了解。在实绩分析环节,重点对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打分。

    值得关注的是,在综合评定时,我市将根据考核得分和考核中了解掌握的情况,辩证地看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前任基础与现任业绩、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既注重考核显绩,更注重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全面历史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成效,防止和纠正唯票、唯分评价干部的现象。

    分为8个类别进行考评

    此次考核,将按照职能相近、便于对比分析的原则,实行差异化分类考评。市管领导班子分为8个类别进行考评。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各考核组按照班子“优秀”不超过考核班子数30%(县区可适当放宽)、干部“优秀”不超过考核总人数15%的比例提出初评意见。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优秀”名额可按考核人数的20%评定;领导班子评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的,干部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这次集中考核工作将于1月30日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