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以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为环保“瘦身”

17.03.2016  22:11

甘肃省环保厅将庆阳市列为环评制度改革试点市之后,庆阳市高度重视,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试点工作,确定了分类下放和备案豁免项目环评审批事项,从根本上破解制约项目建设的环评瓶颈问题。

——超前介入,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局领导牵头包抓负责制,明确牵头科室和单位的责任、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等要求。对列入2016年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及时与市发改、工信、交通、水务、旅游等部门衔接沟通,掌握项目动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方面的问题,避免由于时间仓促和前期准备不足等原因,在项目选址、选线等方面走弯路、误时机,影响项目顺利落地和建设。

——深化改革,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权的下放。对列入2016年全市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将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农林水利、科教文卫等环境污染程度轻、环境影响小的项目,下放到县(区)环保部门进行审批。相应项目 “三同时”验收权限同时下放到县(区)。建立备案类项目清单,将部分环境影响小的非工业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3个建设项目由环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建立豁免类项目清单,将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并且没有明显污染物排放或造成生态影响的7个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

——优化程序,提高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效率。设立重大项目环评文件受理、评估、审批、“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等全过程的绿色通道,将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全部纳入市政府政务大厅管理,采取“一站式”服务、特事特特办等措施,强化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保证绿色通道畅通高效。对国家及省上审批的项目,及时对接,跟踪服务,提供环保咨询,主动帮助企业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尽快建设,尽快投产。

——强化管理,提高重大项目环评中介服务水平。加强对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考核管理,完善资质审查、备案登记和考核通报等相关制度,建立环评机构业务质量考核档案,杜绝挂靠或无资质机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将环评机构受到表彰、处罚及退回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纳入业绩考核范围,定期公布考核情况。

截至目前,列入全市2016年重大建设项目的62个项目中,已取得环评批复27个,进入审批环节的7个,备案3个,豁免7个,已委托编制环评的6个。(庆阳市环保局 张艳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