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科院完成建设项目环评业务脱钩工作

08.07.2016  19:16

依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37号),我院的建设项目环评业务脱钩工作必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为完成环评脱钩工作,我院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于2016年4月制定了《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建设项目环评业务脱钩方案》,采取建设项目环评业务剥离方式,将环评业务转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机构。

2016年5月,经省环保厅批复同意,我院13名在职环评工程师办理了离岗创业手续,2名聘用环评工程师与我院解除劳动合同,共15人以自然人出资成立了“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我院原有的1项环评甲级资质和6项乙级资质。

2016年6月,经环保部严格审核,批准我院建设项目环评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评价范围为化工石化医药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冶金机电、建材火电、农林水利、采掘、交通运输、社会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和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

2016年6月底,环保部给“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新资质,标志着我院建设项目环评业务脱钩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