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11月全国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万多件

29.12.2015  14:06

  中国兰州网12月29日消息 记者今天从最高法获悉,2015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0331件,其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595件。

  “环境侵权具有侵害方式的复合性、侵害过程的复杂性、侵害后果的隐蔽性和长期性等特点,环境侵权案件的审理在归责原则、举证证明责任分配、证明标准以及因果关系认定等方面存在特殊规则。”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表示,环境侵权案件的审理不仅要贯彻损害担责的原则,更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等民事责任的正确适用。

  据介绍,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引导公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纠纷,不断完善环境诉讼保障机制,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的重要作用,依法受理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施行以来,贵州、山东、江苏、福建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法院共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