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就该有偿使用

03.04.2015  03:50

    在南滨河东路,一栋新楼前醒目挂上了“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的牌子,此举预示着兰州市环境资源有偿使用交易平台开始进入实质阶段。(详见《兰州日报》4月1日十三版)

    近十几年来,由于很多地区不惜以破坏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破坏生态平衡为代价进行开发利用,导致自然生态环境逐渐恶化。在一些决策者眼里,高速公路、工业保税区、广播发射台、楼堂馆所以及各种休闲娱乐场所等,远比树林、草原、耕地、湖泊及各种野生动物等重要得多。由于错误政绩观的影响,以前有不少领导只顾开发,不顾保护,导致我们的母亲河——黄河一再断流;我们大西北的沙漠侵吞着可耕地;工业废气年排放量、二氧化硫年排放量等有害气体居高不下;华南虎、东北虎已屈指可数,大熊猫的生存岌岌可危……这些事实都证明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醒。

    所谓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和交易,是将目前有限的环境容量资源,同时也是稀缺资源商品化,和水、电、油及其他商品一样可进行交易。就是说,使用者按需购买所需排放的污染物指标,今后有偿购买的排放权指标将和其他房屋或设备一样成为企业必不可少的一项资产。除去兰州,目前我国有11个省份按照国家的要求正在开展试点,经过近7年的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并为我们下一步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积累了经验,明确了方向。虽说有动作,但是进步却很缓慢。因为在中国目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除了个别针对特种污染物的规定中体现有“总量控制”思想外,主要的法律法规均没有明确“总量控制”的规定。在排污付费的污染控制策略下,只要付费就可以排污,这样,企业显然不会再去市场上购买排污权,也就不会有企业卖出排污权。也就是说,没有对排放量的总量限制,就没有市场。正是这个原因,使得各地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方面法规的制定及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困惑,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研究、逐步完善。

    笔者觉得,首先需要加强全市污染源调查、地下水污染现状普查、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为今后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其次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标准制定等工作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政府应继续加大对重点生态项目和污染治理项目资金投入。最后,政府还应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的政策调控体系,利用税收、信贷等手段对排污权市场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对排污权交易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为排污权交易创造更好的环境。

    事实上大趋势已经很明朗,一方面是兰州政府正在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另一个方面是普通民众对身边的环境的要求愈来愈高。在这种的情况下,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绿色土地面积、保护生态资源就成了整个兰州市可以预期的未来。可以想象在这样的背景下,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一旦正式运行,市场必然视此为强烈的信号,在这种市场预期下,更多的资金将被导入环境能源交易市场,给生态资源以更合理的定价,从而促使市场重视环保,帮助兰州经济在可持续发展之路上阔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