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治理大气、水和土壤污染三大攻坚战--嘉峪关市环保局拟定“十三五”工作思路

07.03.2016  11:07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时期,环境保护迎来难得的战略机遇期。但随着当前经济增长明显放缓,稳增长、调结构任务艰巨,环境保护既要应对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等外部条件的新变化,也要着力解决改善环境质量的新要求,可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嘉峪关市“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载体,以严格执法和科学监测为手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基本原则,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注重在钢铁、水泥、有色、火电、煤化工等行业精准发力,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控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互促共进,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做好“十三五”及今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嘉峪关市环保局在嘉峪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脚踏实地,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继续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

一、以“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为引领,打好治理大气、水和土壤污染三大攻坚战

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实施《嘉峪关市大气行动计划》及其年度实施方案,以嘉北区域为重点,以工业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整治为突破口,深入实施钢铁、水泥、有色、火电、煤化工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做好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工业烟粉尘、机动车尾气以及煤炭污染等各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对空气环境质量的满意率。

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认真贯彻落实《嘉峪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狠抓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加强矿山开采企业废水排放管控,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城镇生活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

深入推动土壤污染修复。加快推进甘肃民丰公司解毒后铬渣填埋场环保项目实施进度。继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强化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和设施设备的运行管护。加强畜禽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

二、全力推进总量减排

制定出台《嘉峪关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科学编制年度减排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实施全过程治污减排,推动治污减排工程、技术、管理、政策组合运用,实施多污染源、多污染物综合控制。着力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重点减排工程建设。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嘉峪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完善减排工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对进展滞后的单位及早通报预警。加快落后产能、老旧汽车和“黄标车”淘汰力度。不断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全面提升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和考核问责,完善减排长效机制,对总量减排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确保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三、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按照环境容量优化调整空间布局、城市规模和产业发展定位。大力推进规划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工艺、技术改造和达标排放。畅通“绿色通道”,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扩大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管理和竣工验收,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工业企业污染物实行排污总量和污染物浓度双重控制。加强向上汇报衔接、对外沟通协调、向下优质服务,确保项目早日发挥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全面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采取综合手段,保持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数据造假行为,推动形成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新常态。加快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强化与公检法的衔接配合,严惩违法企业及责任人。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加强“两法”衔接,加大惩治力度,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强化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公开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信息,切实履行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行为,按要求建立危废产生、贮存、处置台账,按时进行申报登记,制定管理计划。引导、督促涉重金属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实施动态化和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加强区域合作沟通,建立健全区域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强化环境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规范环境应急信息报送,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升环境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积极依法处置和化解环境矛盾纠纷与信访投诉,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六、提升环境监测水平

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基础,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全面完成水、气、声、辐射、土壤五大类环境质量以及重点污染源监测任务。完善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布监测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管控,提高数据传输有效率。

七、不断加强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管理、监察执法和环境监测能力。提高资金保障水平,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主动向上争取资金,实施生态环保和污染减排工程。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以环境质量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为重点,公布各类环境信息,增强环境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继续以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环保宣传教育行动。加强新闻舆论宣传,监督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嘉峪关市环保局 温旭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