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现场督查工作全面完成

15.09.2014  16:52

为切实掌握我省2009-2013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甘肃省环保厅统一部署,于8月25日-9月5日由武德凯副厅长、李为民、杨泽恩和倪平副巡视员分别带队,带领规划财务处、总量控制处、环境监测处、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甘肃省环监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省14个市州、甘肃矿区的65个县区124个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组主要采取查阅凭证、合同资料、现场核查仪器设备等形式逐项进行检查。

近年来国家对我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投入1.9亿元,重点用于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重金属能力建设等项目,使我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得以大幅提升,环境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显著加强,监管人员受到极大鼓舞,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

通过检查,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各项目单位能够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单独核算,设备按要求配备到位;在项目建设及实施方面,部分市州(县)监测、监察机构已初步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业务开展良好;部分市州(县)仪器设备正在安装调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县级监测机构业务用房普遍未达到标准面积;二是部分监测站由于没有业务用房,仪器设备至今未安装调试;三是市县两级监测监管机构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并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偏少,仪器设备效益发挥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积极开展现场办公,检查和指导并行,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推进项目加快建设,既查出了问题,也积极帮助解决问题,确保所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尽快建设完成,切实发挥专项资金应有作用。

通过此次检查,不仅全面了解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进展现状,掌握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而且全面掌握了我省环境监管能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下一步厘清思路,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夯实环保工作基础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