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中厅长在2014年全省环境执法暨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培训班上的讲话
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建中
(2014年9月10日)
各位局长、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召开的这个会,原来厅里面的会议计划上没有安排,这是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贯彻落实好新《环保法》,经我和董厅长商议,由环监局统筹安排召开的一个很有必要、非常及时的会议。下面,结合全省环保工作实际和自己的一些思考,谈谈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理清执法工作思路,找出破解执法“瓶颈”的办法。
一、讲一讲我们面临的形势任务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十八大提出了“五位一体”的发展战略,将生态文明放到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我们国家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正在步入严加监管的轨道。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审颁布了新修订的《环保法》,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更加严厉,对执法人员的渎职、失职追责力度进一步加大。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生态问题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也将会进一步重视起来,市、县党委政府也必须重视起来,这样层层传导,使环保系统进入改革的深水区,我们处在改革的风口浪尖上。改革只是环境执法工作一个“阵痛期”,更是环保工作的“换挡期”。为及早适应新法,省环保厅今年下大力对全省环境问题进行了多次彻查,发现了不少问题,有一些同志感到压力空前巨大。但不管任务多重、压力多大,我们决不能退缩,这是我们的使命所使、职责所系、任务所定。
我们国家为了解决十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经过三十多年的粗放型发展,贫富差距、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各种发展中必然产生的问题逐渐凸显,各种矛盾进入多发期。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进行深度改革,是历史的选择,是时代的呼唤,是现实的需要,改革事关国家兴亡,民族振兴,事关“两个百年”梦想的实现。改革不仅仅是我们环保系统的事,而是全国上下、各行各业都在同步开展的一项关乎国家发展前途的大事。比如党风廉政建设,同样进入改革的深水区,《新华日报》把2007年以来,每年查处的省部级干部列了一个表,仅2014年已经有27个省部级干部落马。我用这个例子要说明的是,不仅仅是我们环境保护工作一夜之间问题井喷式地爆发,其他行业也一样。
在北戴河会议上大家一致认为,因近年的追责和新《环保法》的颁布,普遍感觉越往基层,环保队伍人员压力越大,思想越不稳定,特别是南方发达省份这种现象更加明显。当然,他们有谋取更好职业的能力,有选择更好职业的先决条件,致使很多环保局长思想不稳定,辞职改行或正在准备辞职。他们有那个能力,有那种环境,有那个条件。但是,我们甘肃不同与他们,特别是我们县一级环保部门,大家竞争一个岗位有多难,既然选择了这个岗位,进了这个门,就要爱岗敬业。
大家要清醒认识到,改革是为了更好发展必须做出的选择,没有改革,就谈不到发展。常言道:“变则通、通则久”,在我们环境保护层面讲,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环保意识诉求的不断增强,改革是一件势在必行的事。国家的大政方针如此,人民的基本诉求也是如此,这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发展所需,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跟进、人云亦云、自断前程,切实认清形势、锐意进取、迎难而上,下大力解决好环境污染问题,确保“两个红线”,用一流的业绩分享改革红利。
二、讲一讲北戴河会议精神
9月份,我去北戴河参加了全国环保系统厅局长研讨会,会议针对新《环保法》中涉及的一些新政策、新规定、新标准,组织大家进行了讨论研究。会上,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主任贾峰作了《保护中发展,挑战中的机遇何在》发言、办公厅钱勇作了《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的发言、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监察局肖降麟作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发言、政策法规司李庆瑞作了《新环保法解读》的发言;各省环保厅(局)主要领导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等方面深入开展了交流研讨,提出了各自的看法,通过学习,我对新《环保法》有了一个更加清醒的认识。新《环保法》对我们环保系统而言是一部基础法,今后我们环境保护部门制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要以此法为基础,也就是说,所有涉及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要以新《环保法》为准绳。
这部法律颁布后,我们省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说选派人员到各市州进行宣讲,大力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造声势的同时,还有一个最主要的目的,是让各市州主要领导知道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让大家清楚环境治理不仅仅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环境保护工作是一个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不管哪个部门,一旦违法都要受到相应的惩处。
甘肃省作为一个地处内陆欠发达省份,国民经济主要依靠一些重工业支撑,而绝大多数企业工艺落后、产能低下。新《环保法》对我们环境保护系统而言,从厅到市、县都是一种考验,环境执法这条线上的人首当其冲。比如说,去年环境违法问题追责的时候,兰州市环监局的人被追责,4.11水污染苯超标后,兰州市环监局的人又被追责,我们省环保厅环监局的人也没有逃脱干系,虽然是一个诫勉谈话,但他也是一个处分。新法正式颁布实施后,可能还会有更严厉的追责,大家要有这个思想准备,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或吓唬大家。当然环境问题从某种程度讲就是一个综合问题的集中体现,涉及到领导重视、资金投入、企业管理、污染设施,也与我们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有着无法脱开的关系。这两天发生在内蒙、宁夏、甘肃三省交界处的工业区化工企业为实现零排放,将废水打入沙漠深处蒸发问题持续曝光。我觉得这种问题在全国不是个例,即便是我们甘肃省,也不排除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环境污染问题。不管是发现的,还是隐藏潜伏的环境问题,务必在新《环保法》实施之前彻底根治。
近年来,市、县两级虽然对环境执法工作也很重视,下了不少功夫,但与新《环保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没有完全达到提高企业环保意识,主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效果。存在以“去过现场”为标准,而不是以“消除隐患”为目的的现象。个别市、县按要求制定了年度监察计划和要点,但对企业存在问题检查深度不够,研判问题不准,导致有些问题依然发现不了、解决不彻底、不到位;少数单位内部监测、执法、环评等部门协调不畅,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推诿扯皮的现象和畏难怕事情绪;部分市、县环保部门受各种因素干预的现象较多,执法阻力较大,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如何促进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与新《环保法》实现无缝对接?作为一线执法人员,不但要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更得有贯彻落实的实际举措。大家要深入思考破解目前“六个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环保顶层设计与“五位一体”发展战略不相适应的问题;二是复杂叠加的环境问题与人民群众的预期不相适应的问题;三是惯性思维模式下的地方保护与体制机制不相适应的问题;四是企业环境责任缺失与环境执法保障条件不相适应的问题;五是环境监管界限不清、权责脱节与制度规范不相适应的问题;六是实施最严环保新法与环保人员能力素质不相适应的问题。当然这些问题的解决仍需一个时期,或者说需要很长一个时期。但不管怎么讲,新《环保法》作为一个基础法,我们的工作就有了方向,制定监管制度规定就有了一个参考的标准和尺度。
三、讲一讲如何尽职免责这个问题
新《环保法》颁布以来,我在省政府常务会上做了专题汇报,省上领导也高度重视。各级环保部门也要将新《环保法》向市州主要领导做专题报告,讲清利害关系,防患于未然。全省要进一步掀起学习新《环保法》的高潮,加大宣传力度,力争新法在政府部门、环保系统、工业企业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对未批先建项目,要加快办理进程。环境执法人员要提前筹划,科学定位自己的工作职能。大家要清醒认识到我们环保部门就是一个保障和服务性质的单位,千万不能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管理者。特别是执法系统要高举严格执法的大旗,切实做到尽职免责。今年省环境监察局持续发力,不论环保部下文督查的问题,还是西北督查中心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省上发现的问题,都能一个一个问题按照有关程序抓落实,促整改,对违法企业形成了震慑。
环境执法系统要清醒认识到,贯彻落实好新法是我们环保系统的一场攻坚战,更是环境执法队伍的一场持久战。如果这场硬仗我们打不好,可能就要一败涂地。如何抓好执法工作,能力水平是一个方面,更为关键的是敬业精神、精神状态、思想认识,强烈的执法意识,敢于碰硬较真的执法能力是执法人员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作为环境执法人员,面对排污企业一定要认真起来查、认真起来看、认真起来问,也只有认真起来,才能保证新法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好新法也是我们尽职免责的一个先决条件,这个事上千万不能有疏忽,明年肯定会动真的。问题是一些县级,包括市环境执法机构对尽职免责不理解,也可能是我们培训不到位,问题没讲透,下一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再进行一些探索。
从执法的角度来讲,明年是一个环境执法的“阵痛期”,也是一个执法的“黄金期”,存在被追责的可能,也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就看各级怎么想、怎么做了。省上要提出一个工作思路,带动市州开展好“执法提升年活动”。希望全省环境执法系统的同志不要拿自己的政治前途去做赌注,也希望环境执法人员一定铭记这样一句话,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嘴软,一定要管住自己的手和嘴,包括环保系统的其他工作人员,一定要有这种意识。
据统计,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短短半年时间,全国环保系统先后有977人因违纪违法分别受到党纪政纪或法律处理。其中,失职渎职和收受贿赂占比高达68.1%。近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环保系统人数总体呈增长态势,2012年处分人数较2008年增长30.2%,2013年同比增长60.4%。这些案件的滋生、曝光、处理,充分说明我们环保部门已然不是昨天的清水衙门,在金钱利诱和利益驱使下,个别环保系统干部道德底线失守,防线垮塌。
在这种高压态势下,如何尽职免责,我们2012年就提出了模板执法、分级执法、规范执法的要求。督促检查人员进入企业前,要先期进行调研,制定检查计划,发现问题该处罚就处罚,该关停就关停,该批评就批评,该整改就整改,这样做不就尽职尽责了吗。即便是再出了问题,也说明我们检查过,留下了检查痕迹,总不会说我们渎职了吧。比如南河道环境污染的问题,检察院认为是环保部门的一个严重渎职问题,准备对我们环保部门严肃追责的。当我们拿出省政府责任规定做了详细解释说明,表示南河道环境污染问题属于污水收集率不够高等因素造成的原因,不就此事与我们脱离干系了吗。
由于环保系统人员结构比较复杂,很多同志没有从事过环保工作,也没有学过相关专业,业务能力比较欠缺。但只要大家爱学,就没有学不会的东西,只要大家想干,就没有干不成的事业,我们要下大力挖掘执法队伍的潜力。兰州市环境治理的成功经验充分说明,只要领导重视、环保建议跟进、执法队伍作为,各部门通力配合,加上组织力量、经济作用,碧水蓝天不是一个遥远的梦。北京奥运会、南京青奥会的成功经验也充分肯定了执法队伍的作用和地位,更说明执法的潜力是巨大的。就看我们执法队伍干不干,想不想干,敢不敢干了。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环境执法人员一定要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树牢责任心,始终把执法工作放在心上,清楚辖区内企业情况、空气质量、数据指数,用敢于碰硬的担当意识履职尽责、攻坚克难、铁腕执法,确保新法落到实处,推进环境执法工作持续向好。
今天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