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应急中心对酒泉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

06.06.2018  12:22

为进一步督促各地做好汛期环境应急管理各项工作,5月29日至6月2日,根据省厅工作安排,省环境应急中心会同有关专家对酒泉市、玉门市和肃州区环保部门以及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并对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酒泉输气分公司和中石油玉门油田分公司消防队进行了走访。

督查组通过调阅资料、现场询问、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对2018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情况、2017年遗留环境隐患问题整治情况、汛期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以及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评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组织专家对玉门市昌源矿业有限公司、酒泉万特化工有限公司、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甘肃祁连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抽查。

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酒泉市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指南(试行)》的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汛期环境应急管理专项督查,开展好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工作,为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