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14.02.2019  09:53

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市民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带来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为了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春节,市生态环境局三举措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一是节日期间在酒泉电视台播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标语,每天酒泉新闻之后播放《倡议书》,倡导市民共同维护节日环境;二是通过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讯商向市民发布10万条倡导文明、环保过节的短信;三是在局门口LDE屏幕全天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同时在微信、微博公众平台向市民推送宣传标语,切实营造了文明过节的良好舆论氛围。(酒泉市生态环境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