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召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座谈电视电话会议

31.12.2014  13:37

12月30日下午,由环境环境保护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召开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座谈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设在环境保护部机关。环保部潘岳副部长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沈跃跃出席了会议。

座谈会上,环境保护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的领导分别结合各单位的职能与工作实际,就如何学习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作了交流发言。

沈跃跃副委员长作了重要讲话,并对交流发言给予了高度评价,强调: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当前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保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促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一是要充分认识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重大意义;二是要抓好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三是要抓好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四是要抓紧制定新环保法配套法规,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着重解决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法治保障。

潘岳副部长在会上要求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工作人员,要全面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好新环境保护法,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加紧制定修订完善相关配套的环境法律法规制度。

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林业厅、省银监会等18个单位负责同志,以及省环保厅系统共80余人参加了甘肃分会场(省环保厅15楼会议室)会议,省环保厅副厅长张政民出席了会议。约640人参加了各市州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