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天水召开督察反馈会

28.08.2018  09:4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4月20日至5月8日,甘肃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天水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了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8月24日在我市召开督察反馈会,向天水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省第三环保督察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克恭通报督察意见,省政协副主席、天水市委书记王锐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省人大环资工委主任马平、督察组有关人员出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晓强,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军,市政协主席张明泰等市四大组织领导,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环委会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督察组指出,天水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天水市生态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相对有限,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任务依然繁重,尤其在大气、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任务艰巨。

督察组要求,天水市委、市政府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以及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始终把环境保护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迅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政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这次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全力完成整改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源地保护、小矿山整治、化工行业整治、垃圾集中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不断改善环境质量。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担当,准确把握要求,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王锐指出,此次省第三环保督察组来我市开展的省级环保督察,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帮助我们诊断环保问题,开方治病,对推动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王锐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在整改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督察反馈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全力以赴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突出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对所有生态环境问题列出整改台账,建立措施清单,制订全面详细的整改方案,报省环保督察办公室审定后印发实施。要紧盯目标任务,全面开展整改。尽快召开专题会议,按照行业归口和部门分工分解落实整改任务,集中全市力量严格按照督察组提出的整改时限要求,全面开展各项整改工作。要强化督察调度,注重问效问责。对整改工作实行每月督察、调度、报告、通报制度,强化跟踪问效,对督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坚决启动“一案双查”,绝不手软,通过有力的问责问效,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更加重视环保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在“治本”上狠下功夫,全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短板,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着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开门整改”,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用群众的真实感受来评价整改工作成效。

王军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安排部署,市整改办要尽快专题研究安排整改落实工作,对督察组反馈的生态环境问题逐一分析研判,制定详细的、有针对性的、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报省环保督察办公室审定后尽快印发实施。要狠抓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全面整改生态环境问题,确保达到省级环保督察工作要求。要强化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督导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大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会议以视频的形式召开。各县区分别设立了分会场,县区党政班子负责同志和乡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