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召开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对接会议

17.05.2017  10:42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组察反馈甘肃意见中涉及我市相关问题的整改,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5月9至10日,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对接会议。各县区分管县区长、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县区环保局局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5月4日省环保厅副厅长白志宏在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征求意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解读了平凉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初稿),通报了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整改措施清单初审情况,并对下一步整改措施分解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中央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举措,督察组反馈的督察意见,代表中央的意见和权威,必须正确面对,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整改措施清单中的整改措施,按照各自职责,逐项逐条进行梳理认领,对各自整改清单内容来一次“回头看”。一是在整改内容上,县区和部门整改措施清单中应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与市级整改措施清单一一对应,只能细化不能简化。二是在时间节点上,要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时限要求,只能提前不能延期,对于实在完不成的,要分阶段提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并写清具体原因。三是在整改情况报送上,要按照“月报告”要求,每月书面上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县区和市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配套政策、措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整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等。四是在整改措施支撑上,一方面要重视体制机制建设,用长效机制巩固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另一方面,要注重项目和投资,用环保基础设施和治理保护工程来支撑整改,要具体到项目和资金筹措渠道,算清投资和环保效益帐。五是在信访办理上,要抓好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信访投诉问题办理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在整改期间不出现信访重访和问题反弹。(平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