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7.07.2017  09:44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张掖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张政依法办发〔2016〕2号)、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的《甘肃省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张政依法办发〔2016〕6号)确定的重点工作和考核标准要求,着力推进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注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现将2016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随着新《环境保护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环境影响评价法》相继出台实施,依法保护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前所未有,依法行政已成为推动环保工作主要举措,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补充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单位具体落实协作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坚定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四二’部署,实施‘六六’战略,加快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基本思路,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年初召开了环保依法行政工作专题研究会,对环保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存在的新问题和拟采取的新举措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先后印发了《全市环保系统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意见》、《关于开展全市环保系统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对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切实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二)注重培训宣传,提升能力水平。一是注重日常培训学习。将环保法律法规作为全局政治业务学习的重要部分进行统一安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学习形式等,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与推进环保业务工作有机融合,领导带头,每周举行环保业务知识讲座,重点组织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省、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环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注重专题培训学习。10月份,组织市政府分管领导,六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市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六县区环保局局长、副局长、监察大队大队长、监测站站长,市环委会成员单位、国控源重点企业及县区重点企业负责人等150多人参加了省环保厅举办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专题视频辅导会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教授对两部法律进行了专题解读,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环保战线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对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认识,增长了环保法律知识,提高了尊法守法用法自觉性,对我市深入开展环保依法行政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严格按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市法制办主办的依法行政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及相关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三是认真筹划集中宣传活动。制定下发了《2016年甘肃省纪念“六·五”环境日暨“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环保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市区环委会成员单位、环保系统代表、媒体记者,以及社区、乡镇、企业、学校的环保志愿者等15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集中展出“黑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祁连山生态保护”等环保科普、法律展板240块,设立宣传咨询点50多个,现场举行了“生态创建携手共进,绿色生活你我同行”万人签名活动,组织观摩了社区、学校环保文化建设及省级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实践基地。6月13日-27日,集中在张掖二中、金安苑学校、新乐小学及火车站社区、金安苑社区、新乐小区等学校、社区进行了为期半月的集中宣传,向师生、居民展出环保法律法规、科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讲解环保政策等。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及时印发《张掖市环境保护局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宪法》相关内容宣传教育片,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宪法》等形式,在全局系统大力开展宪法、环保法律学习教育宣传。四是借力扩大环保宣传覆盖面。积极主动与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联合,借助群团组织在街道、社区、乡镇、村(社)的妇委会(妇女小组)和团支部等基层力量,进一步扩大环保依法行政、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利用张掖环保微信平台、团市委微信平台的有机融合,将环保科普知识、环保法律法规通过微信源源不断传播到千家万户,借助团委开展的“志愿服务年”活动,从5月1日开始,由“金张掖旅游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将“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相关知识在甘州区主要旅游景区、景点和车站、高速公路出口、广场等游客集散地向游客宣传普及。与市妇联联合开展《绿色环保—从家庭开始》的宣传活动,利用妇女在每个家庭生活中的特殊性,传播环保依法行政相关知识及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全体家庭成员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各县区充分利用各乡镇赶集人员多、比较集中的特点,组织送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科普知识下乡活动,向村民宣传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法律及科普知识,最大限度地将环保依法行政及有关知识向农村延伸。

(三)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深入推进环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以来,我市按照分区域准入、分类别审批、分层级监管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施“一个平台”、“三大体系”和“六个窗口”的改革措施,主要从8个方面开展了改革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和探索,已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市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成为全市推进“放管服”的样板工程和典范性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面,今年9月份省环保厅在我市组织召开的全省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现场推进会议要求,全省其他市州从多个方面推广学习我市改革试点经验和做法。二是继续推行“6+1”环境执法模式。根据《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区域环境执法网格化、分类化、留痕化、流程化、模板化“6+1”环境执法模式,明确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克服重频次、轻质量的不良倾向,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环境监察执法覆盖率100%。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55号)要求,进一步对日常环境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模板化工作要求进行规范执法。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提升环境行政执法能力的重要抓手,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实体评查评分标准和卷面评查评分标准,今年 6月份完成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已办理完毕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件自查工作,8月份开展了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现场评查,对7个参评单位的共13个行政处罚案卷和8个参评单位的共8个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中各参评单位针对案卷存在的不足以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执法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互相交流了工作经验,及时对评查结果在全市环保系统进行了通报。四是认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印发《张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安排部署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照环保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上政策,按时完成市政府办分配由我局清理的15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了清理意见及理由(2件宣布失效、1件废止、12件继续有效)。五是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主要任务,我局对照国务院审改办和国家标准委制定的《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认真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

(四)落实监管责任,从严依法行政。一是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的规定,及时向市人大报告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并通过了市人大审议。二是将贯彻落实《张掖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列入市政府2016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和市环保局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调度考核贯彻落实情况,有力督促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近期按照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形势需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1+6”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张掖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 》,明确 党委及其有关部门、人大和政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三是我局与市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配套制定《张掖市环境保护局案件移送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部门协作联动,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准确有效制止和严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范有序。四是在严格执行《张掖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张掖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通报会议制度》等行政执法监督及依法决策制度的基础上,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环保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紧密结合实际,推动环保工作。一是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结合环保大检查企业自查工作成果,制定下发了《张掖市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建设方案》、《张掖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张掖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污染源随机抽查、督查制度,对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有序推动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下发了《张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6年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了今年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年内计划对纳入环境统计范围尚未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对已完成核发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展开年审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三是积极推进煤炭市场改革工作。今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将清理整顿煤炭市场秩序,建设规范统一的煤炭集中交易市场和优质洁净煤配送体系,推广优质洁净型煤作为煤炭市场改革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快推进。督促区政府印发了《甘州区清理整顿煤炭市场秩序和建设煤炭集中交易专营市场实施方案》和《甘州区优质洁净型煤配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甘州区煤炭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自今年3月份以来,组织开展了2次大的整治行动,向煤炭经营单位发放了整治《告知书》,对城区及城郊煤炭经营单位扬尘覆盖、湿法作业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和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市地处西部经济发展后进地区,群众对经济快速发展的愿望强烈,部分管理对象存在轻环境保护,重经济发展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随着新《环境保护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加大了处罚力度,企业面临全新的、更加严格的环保执法环境,但部分管理对象对新法内容知道不多,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环保执法人员对新《环境保护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入,环保执法队伍能力水平还不能充分适应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的要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继续在强化落实、严格监管、提升能力上下功夫、使狠劲,认真落实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以严格的执法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为更好的推进‘四二’部署,实施‘六六’战略,加快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提供良好环境保障。(张掖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