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局深入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

04.08.2016  11:07

为了进一步贯彻《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管理办法》,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的通知》要求,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对环境违法行为调查不处罚、处罚不执行、执行不到位的局面,嘉峪关市环保局结合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督查工作,今年多次集中开展了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

上半年,嘉峪关市环保局重点对全市2013年以来国家和省级挂牌督办、转办案件;上级监察建议书及通报问题;12369环保热线督办案件等进行了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先后督促企业完成了酒钢1#、2#烧结机烟气脱硫设备建设、甘肃广银铝业有限公司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一系列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效督促企业整改问题,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下半年,嘉峪关市环保局将深入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对近年来环境行政处罚、群众投诉、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后督察工作,重点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后督查,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督促企业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执行到位。(嘉峪关市环保局 许焘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