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召开2017年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19.03.2017  21:02

3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2017年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16年全市环保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环保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四大组织分管领导以及各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环保局长,市环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2+10”工作方案》落实情况,颁发了环境保护网格监督员聘用证书。副市长何东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相关部门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污染防治“十大工程”责任书;与小陇山林业实验局、麦积山大景区管委会、秦州区政府签订了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书,并对今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提出今年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控制在70微克/立方米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5天以上,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明确提出今年环保工作将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整治、煤炭配送网络建设及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推广使用、餐饮油烟及机动车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与提标改造、黑臭水体治理及截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缔关闭“土小企业”、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等污染防治“十大工程”。

市委书记王锐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以深厚的民生情怀、强烈的使命担当,多次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气象新境界新思路。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认真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群众提供美好生活环境”等重要论述,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从讲政治高度做好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工作。要深刻汲取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陇南尾矿泄露等严重环境事件的教训,树牢死守绿水青山的政治责任,严肃保护绿水青山的政治纪律。要按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委、省政府、省环保厅提出的工作要求,毫不松懈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同时坚守法律底线,运用法制手段,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的长效机制。要紧盯天水的实际,摸清家底,制定详实、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的工作制度和方案,打好天水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的各项歼灭战。要时刻牢记政治责任,把任务记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把环保工作当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维俊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全面落实今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要打好三大战役,铁腕治理大气污染,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土小”企业清理取缔、河道采砂管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控、清洁能源推广使用管理、餐饮业油烟治理、煤炭市场经营管控、城市环境综合管理等“八项机制”,确保长期发挥作用。要认真实施污染防治“十大工程”,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提出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倒排工期,抓紧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要着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国务院第三次大督察反馈的环境问题、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反馈的问题、省政府交办问题和省环保厅交办问题等六个方面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达到一个目标,通过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各项约束性指标控制在省上下达的目标值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省上目标要求,确保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