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第三次联合督查工作

16.01.2015  18:10

2015年1月15日至16日,嘉峪关市环保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工业园区办、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等12个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20家企业开展环保大检查督查工作。本次督查主要对园区进行重点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督查组在认真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查阅了基础台账、查看了废水及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应急措施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向企业负责人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措施。督查组还就新《环保法》、《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查封、扣押办法》、《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向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对环境保护方面的认识。督察组要求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排查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日期、限期整改,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维护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基础台账资料,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做好档案工作。(嘉峪关市环保局 姜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