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加大对在线监测设施执法力度

25.08.2014  12:08

近年来,为了根治环境污染,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建成了由国家、省级、市级三级环保部门与排污企业联网的在线监控平台,覆盖全国上万家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因具备数据传输及时、监测分析科学可靠等特点,成为环保部门监管企业违法排污的有力手段,有效遏制了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在线监测仪器供应商、运营单位和排污企业存在利益关系等原因,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个别排污企业铤而走险,通过修改设备工作参数、破坏采样系统等硬件,如在设备采样管上私接稀释装置,甚至直接拔掉采样探头、断开采样系统等手段造假,使个别污染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形同虚设,甚至成为骗取国家补贴、少缴排污费、规避环境处罚的“隐形保护伞”。

随着史上最严厉《环境保护法》颁布,铁腕执法,倒查问责,整治环境污染已然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为维护法律尊严,从源头上遏制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违法行为,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厅领导责成甘肃省环境监察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和第三方运营单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一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设施运营管理及考核实施细则》,为实现全省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有效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 及时向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和重点企业转发了《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关于打击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典型案例通报》,要求各地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严厉打击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三是 成立专门工作组采取“一家一家企业过、一个一个设备查、一台一台仪器测、一条一条数据对”的办法,对全省已安装的在线监控设备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对查摆出的监控仪器异常、监测数据超标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部向各相关市州下发了监察通知书,责令依法调查处置,对因在线监测仪器异常导致数据超标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保证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对确属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要进行限期整改和高限处罚,追缴排污费;对限期整改仍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治。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 将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单位纳入日常环境执法范围,督促其增强人员素质、忠实职业操守、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对与排污企业同流合污,帮助企业通过在线监测设施造假规避环境监管的,责令退出甘肃市场,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是创新执法手段。 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环境执法中的带头引领作用,先后在全省环保系统安装部署了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和移动执法系统,结合已经实施的“6+1”监管模式,在全省形成统一程序、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监督的新型环境执法体制。

近期,甘肃省环保厅还将结合上半年环境违法案件整改落实“回头看”综合督查,开展针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的专项执法检查,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计划从9月初开始派业务骨干进行驻厂监察,从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对企业进行彻查,深挖企业存在环境污染漏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十个一律”要求,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同时,还将联合新闻媒体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曝光,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实行环境执法“零容忍”,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