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带头人史玉成教授研究成果受到学界广泛关注

03.05.2017  17:32

 

 

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带头人史玉成教授的研究成果在法学界持续产生广泛影响。

中国法学》2016年第5期表发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带头人史玉成教授的学术论文——《环境法学核心范畴之重构:环境法的法权结构论》。该文认为,我国环境法中有关的环境权利和环境权力规范存在着内在张力下的结构失衡和运行冲突。走向多元合作共治,是环境风险时代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无论对于政治国家的环境权力,还是对于市民社会的环境权利,环境法都不可能舍此求彼,而必须“两面作战”,环境法学理论研究应当具备这种全景式的面向。从经验和事实出发,在对学界关于环境法学核心范畴的现有理论和学说进行分析批判的基础上,提出“环境法的法权”这一命题。基于环境利益之上的环境权利、环境权力应当是环境法学领域最基本、最重要的元概念,二者虽然不具同质性,但彼此合作共进、竞争成长,共同构成环境法制度大厦的基石。环境法法权结构的规范建构,有助于实现环境权利与环境权力架构的内外部相互制衡与协作,为迈向多元合作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模式奠定制度基础。该成果也是史玉成教授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承担的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该文最大的学术贡献在于首次在环境法学领域提出“环境法权结构”的学术命题,将对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的特化研究,特别是“环境权利”问题的研究奠定坚实基础。该文发表后,相继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7年第2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17年第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17年第2期全文转载,《检察日报》2016年11月8日专门刊登了全文论点摘编,在中国环境法学界乃至法理学研究领域产生广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