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联动积极应对尾矿库溢流井破裂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05.12.2015  20:08

11月23日,甘肃陇星锑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尾砂泄漏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科学有效处置污染源,加强水质监测,确保流域水质安全”。按照批示要求,我厅迅速安排3名厅领导带队,抽调30名厅相关业务部门骨干赶赴事故现场指导陇南市政府开展应急处置,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第一时间开展应急监测。按照省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调集全省180名监测人员,布设4个实验室,制定8期应急监测方案,在尾矿库涵洞口、太石河及西汉水流域布设监测点位20个,共取得有效监测数据约4000个,编制上报应急监测快报147期。

(二)科学指导降污清淤工作。在环保部专家指导下,厅领导亲自带队现场督导太石河裸露河道尾矿浆液处置,指导市、县清於人员科学处置尾矿库涵洞下围堰中沉积物。科学设置了西和县太石河乡、镡河乡土蒿村、康县观音峡3个投药点,各点指定一名省级环保人员现场指导在拦截围堰内24小时投放化学药剂,降解络合锑污染物,消除源头污染。

(三)积极邀请各领域专家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及时与环保部工作组沟通协调,先后邀请环境治理、修复及损害评估等领域的10多名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为事件处置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四)切实做好信息协调沟通。积极同陕西、四川2省环保厅沟通协调,全力配合推动事件处置工作。督促陇南市政府及时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向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报告信息93期。

(五)开展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并组成三个督查组,对8个尾矿库重点市州,特别是沿黄河流域(甘肃段)尾矿库环境风险进行督查。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水质监测工作,科学督促指导加药及清於工作,降低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