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

20.10.2014  02:50

10月19日14时40分至15时50分,兰石化动力厂一变所1#主变压器突然失电,造成炼油厂300万吨/年重催气压机、延迟焦化气压机停机。该公司采取炼油火炬燃烧物料排放应急措施,造成火炬冒“黑烟”现象,“黑烟”排放持续70分钟,据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显示,该时段兰炼宾馆点位PM10和PM2.5均呈上升趋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受到影响。

当日14时47分,市环保局在接到异常燃烧排放报告后,立即调派相关环境监察人员赶赴现场,要求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排除故障,缩短燃烧时间,减轻污染,同时对该企业异常排放情况依法进行处罚。

今年以来,兰石化公司作为重点国企,未能很好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火炬气异常燃烧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市环保局决定对企业负责人再次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尽快查明原因,举一反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落实社会责任和治污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冒黑烟现象再次发生。对企业由于管理松懈,不落实冬防相关规定,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依法严惩重罚,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