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督查组对嘉峪关市2014年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和环保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督查

22.12.2014  10:42

12月19日,第七督导考核组、副市长葛建团查看我市PM2.5、PM10监测情况

12月18日至19日,第七督查组一行6人由省环保厅核安全总工程师张波带队,考核督查了嘉峪关市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和环保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分成两组实地查看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检查了酒钢公司选烧厂等8家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1个加油站油气改造项目、1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并查看了嘉峪关市环保局环境监测及执法业务用房建设情况。

督查组听取了嘉峪关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和环境保护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向市政府反馈了督查组检查情况。

督查组认为嘉峪关市基本完成了2014年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成绩较为显著。环境保护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开展组织有力、措施得当,相关工作扎实有效。

督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 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的开展; 二是 企业要根据《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工作指南》制定具体、明确的自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帐,逐项整改,逐项落实; 三是 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管理力度,提升管理水平,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环保主体责任,履行环保义务。

12月19日,第七督导考核组反馈嘉峪关市环保目标责任书暨环保大检查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