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1年 环保部约谈地方政府15个
中国兰州网1月30日消息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已满一年。新法实施的效果如何,是不是真的长出“钢牙利齿”?在法律的威慑之下,政府、企业的守法意识是否在提升?
“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
督政府、查企业,环保执法力度加大有目共睹
1月25日,环保部发布去年11月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吉林通化市、白城市等地因为执法不力,直接被环保部点名批评。这样的发布,每月都有一次。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整治、信息公开,哪些地方有成绩,哪些地方有问题,一目了然。
新环保法修订通过以来,社会各界对其寄予厚望。但正如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2015年两会记者会上所言,“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
环境法学界普遍认为,新环保法要解决原有法律偏软的问题,关键在三个方面:政府责任的落实、企业违法成本的提高以及公众参与的便捷与有效。新法实施后,这三个方面有无改观?
年终盘点环保约谈,过去一年,环保部约谈地方政府15个,较2014年的7个市级政府增加一倍。
治污力度不够、环境质量下滑、政府环保不作为,环保部请地市级城市领导“谈一谈”各有各的原因。但约谈的目的只有一个——督促政府切实承担起新环保法规定的环保责任。从“查企业”到“督政府”,环保监察开始从根子入手,力图更好地解决地方环保存在的问题。
过去这一年,环保部几大督查中心拿出“综合督查”这一新招。综合督查,就是把一个地方涉及环保的政策、措施、行为都仔仔细细检查一遍,给地方做个环保“体检”,找出问题,督促地方找出对策,加强行动。
2015年,环保部共完成33个市(区)的综合督查,各地对134个市和2个县开展了综合督查。督查之后,约谈、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综合手段一起上,不仅促进相关环境问题的整改,也对其他地方产生震慑作用。
针对企业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新环保法突破性地提出“按日计罚”等新的执法手段,期待提高违法成本,让环境处罚真正硬起来。去年,因多项环境违法行为,以及拒不执行停产整治决定,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被两次按日计罚,罚款金额接近1600万元。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611件,罚款数额达4.85亿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69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2511件。同时,环保与司法部门通力合作,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732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78件。
去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生效实施当天,环保民间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针对福建南平市损坏林地的采矿主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并得到受理。这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第一起被法院受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去年10月底,当地法院宣判原告胜诉。被告不仅被罚款,主审法官还要求其恢复生态。新环保法实施后,环境公益诉讼虽未大规模出现,但几起有影响力的案件的胜诉,让人们看到了以法律手段保护生态环境、解决环境纠纷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