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环保执法持续发力、再出重拳又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受到严厉查处

08.05.2015  17:13

3月下旬以来,环保部门以马光明书记“五个一”为统领,持续深入推进环保大检查。按照“五不放过”(不放过一个园区、不放过一个饮用水源地、不放过一个乡镇、不放过一户企业、不放过一个违法行为)和“六个一律”的排查整治要求,重点针对饮用水源地和沙漠戈壁周边涉水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全市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60余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261家、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地132处,发现环境违法行为149起,其中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擅自超标排污的39起,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24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的29起,其他环境违法行为57起。环保部门对违法行为严重的酒泉好牛乳业食品公司等52家涉水企业实施了停产整治,对金塔金源矿业公司等3家企业的生产设备实施了查封,对94起环境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近期,市环保局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对7家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对酒泉好牛乳业食品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非法生产、超标排放污水案实施了罚款407753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缴历年欠缴排污费;对甘肃大禹节水集团公司、甘肃敦煌种业公司种子加工中心、酒泉百立建业公司、甘肃祁连山药业公司新建GMP项目等4家企业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案分别实施了罚款35094元的行政处罚;对甘肃酒泉奥凯种子机械公司环保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案实施了罚款35271元的行政处罚;对酒泉大得利制药公司污水超标排放案实施了罚款2628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全市环保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重点围绕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固废危废规范化管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等环境问题展开。市、县环保部门将继续坚持铁腕治污,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发力、彻底排查,跟踪问效、全面整改,从严监管、形成常态。并随时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企业“黑名单”,通过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酒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