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保局“四个继续”积极贯彻全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意见》会议精神

01.06.2015  12:46

5月31日,庆阳市环保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议,传达学习全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意见》会议精神,研究了四项贯彻意见。

一是继续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继续采取局党组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各党支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意见》、《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及市委书记栾克军、市长贠建民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贠建民同志对《意见》的解读办法,结合环保工作实际,逐项学习落实涉及的各项环保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重点项目环保协调服务。紧紧围绕《庆阳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用足用好环保政策,争取国家省上支持,积极主动做好脱贫致富重点项目的环保协调服务管理工作,提前介入、提早谋划、上下衔接、加强沟通、全程跟进,全方位、全天候服务,力争在最短时间为项目获得环评批复文件,促进重点项目落地生根。

三是继续加大力度争取环保项目。积极贯彻省环保厅对接庆阳老区环保项目调研精神,针对已基本确定的巴家咀水源地保护项目、各县区饮用水源地项目,尽快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请求省环保厅、环保部尽早支持解决。继续抓好畜禽养殖、农村垃圾回收处置等项目申报争取工作。

四是继续关注衔接《条例》修订。《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已到征求市级层面意见的阶段,积极汇报衔接市政府,尽快上报修改意见,促进省人大加快审议颁布《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尽快出台生态补偿费用征收具体办法。尽快提出环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告省环保厅,加快环评制度改革进程。(庆阳市环保局 朱治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