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保局十项“严控”措施防治环境污染

21.03.2016  19:59

为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准确掌握大气污染源,有效应对和防治大气污染。庆阳市环保局在委托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开展城区大气污染源解析的同时,加大对市区和各县城区集中燃煤锅炉、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餐饮油烟、工业燃煤锅炉等污染情况排查,列出防治清单及管理台账,采取十项管控措施严防城乡环境污染。

——严控燃煤锅炉污染。对全市10蒸吨以上采暖锅炉和重点企业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实施综合治理,强制使用硫份低于1%、灰分低于15%的煤炭,安装高效除尘和脱硫设施,20蒸吨以上锅炉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取缔淘汰10蒸吨以下分散小锅炉。对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10蒸吨以下超标燃煤小锅炉进行综合治理,强制使用清洁煤。

——严控涉气用煤企业污染。对企业堆煤场、卸料口、卸灰口、工业渣场以及厂区扬尘等无组织排放进行逐点摸排并限期治理,对长期堆放的固体废弃物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对全市涉气企业的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实施集中整治。

——严控企事业单位废气污染。每月对企事业单位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的单位从严处罚,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渣土车封闭、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和拆迁工地湿法作业等6个100%抑尘法,对各类施工工地实行防尘承诺备案制,对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编号准入制,对施工场地进行日常抽查检查。

——严控道路扬尘污染。开展道路绿化、硬化,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进行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立体绿化,未铺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铺装、硬化,进行表面固化,以保持道路积尘处于低负荷状态。市区裸露地面、绿化带边缘采取固化措施,严格城区道路开挖及绿化带管理。

——严控车辆污染。对进入市区和各县县城的建筑工地施工车辆、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出租车、客运车按要求实施强制性车轮和车体清洗,杜绝带泥上路进城现象发生。同时,加快实施庆阳城区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工程,禁止新入户柴油公交车。淘汰尾气不达标公交车、出租车,禁止尾气不达标公交车、出租车在城区内行驶。

——严控储煤场和型煤加工企业污染。对煤炭专营市场和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储煤场、煤炭经营摊点的规范管理,建档立卡,严禁无证经营。严格控制燃煤煤质,建立城乡清洁煤配送点、检查点。进入城区的散煤、型煤运输车辆,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储煤场、型煤加工企业的运送手续。

——严控露天焚烧污染。严禁在城区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以及油毡、塑料、皮革等易产生烟尘和恶臭物品。加大对城区露天焚烧管控力度,推行城市社区露天焚烧管控责任制,减少易燃物和可燃物。

——严控餐饮油烟污染。要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餐饮单位炉灶全部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防控区域范围内餐饮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范围外6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已进行治理改造的餐饮单位,每半年对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进行清理和疏通,并建立相关档案,报环保部门备案。

——严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对所有加油站、油罐车、油田油气储存设施开展油气回收监测工作。要求加油站全面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汽油、柴油,油田单位储罐全部采用浮顶罐,包装印刷行业强制使用具有环保标志的油墨和低毒、低挥发性的水性溶剂,全面禁止室外露天喷涂作业。

与此同时,庆阳市环保局还与气象等部门建立了部门联动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机制,实现风险信息分析和预警机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分析、周调度、月研判制度,落实大气污染应急预案,构建市、县(区)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应对。(庆阳市环保局 张艳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