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保局党组七大措施持续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11.03.2016  11:59

庆阳市环保局党组在2015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针对思想认识仍不到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深入、作风建设时紧时松、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仍偏软偏弱等问题,2016年将以解决损害群众环境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线,强化七项工作措施,持续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一是开展严明纪律行动。严明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自觉向党中央和地方党委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地方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环保部门党员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引导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做合格的党员。抓好常态化党风廉政教育,至少每月组织开展1次全体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学习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利用全国环保系统出现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坚守道德底线、把牢纪律底线。

三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针对环保五大核心权力,按照环保权力运行流程,落实好25条相应防控措施,预防好7个核心廉政风险点。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好链条式传导、网络式覆盖、倒逼式追责责任。靠实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层层签订内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考评,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局系统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实施三级约谈提醒,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和班子成员、局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三个层面每年至少一次的廉政工作约谈和日常谈话制度,确保责任覆盖到位、压力传导到位。

四是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坚决查纠“四风”问题,持续落实市委“十个坚决禁止”,严防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强化对政府采购项目、建设项目环评、环保专项资金评审和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工作的督查,严查涉及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抓好重要节点,紧盯重大节庆假日、环保项目检查、环保专项行动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查违反市委“十个坚决禁止”等问题。坚持“三述”制度,落实党组班子成员“三述”制度,拓展“三述”范围,在各党支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开展 “三述”工作,持续推进纪律和作风建设常态化。

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定期做好重点源、环境空气、饮用水源、河流水质等例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按要求定期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管等信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深化政务公开层次,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覆盖,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六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工作督查,强化对“双联”扶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危险废物转移审核审批、环境违法处罚、排污费征收、环保项目资金管理、干部任用、财务收支、纪律作风等工作的督查,定期通报问题,有效促进工作。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引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寻找差距、分析根源、进行自我完善和提高,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健全发现和查处问题的长效机制,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强化对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充分运用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强化履责报告、“三述”考核、督促检查、执纪问责等保障措施,对违反党的纪律、主体责任不落实、“四风”问题反映突出的,落实“一案三查”制度。转变监督方式,强化内部、专项、社会监督,加强环保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建设,将环保行政权力运行纳入电子监察范围,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七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保证纪检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落实,落实“三转”要求,全面履行职责,敢于直面矛盾和压力,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实现执纪问责由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庆阳市环保局监察室 朱治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