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通报一季度全省空气质量

12.04.2017  10:32

  在4月11日上午召开的全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视频会上,省环保厅通报了2017年一季度全省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情况。

  今年一季度,全省14个市州优良天数比例在48.9%-87.8%之间,平均优良比例为75.8%,与2016年同期比下降1.3%。其中金昌、酒泉、张掖、嘉峪关、陇南、白银、兰州、武威8个市州均有所提高;临夏、天水、定西、庆阳、甘南、平凉6个市州降低,其中临夏降幅最大、平凉最小。

  综合分析,今年1-2月份全省PM10浓度均值在剔除沙尘影响后同比仍上升12.8%,PM2.5浓度均值同比仍上升17.0%。客观上,主要是自去年入冬以来,气象条件整体表现为“暖冬”特征,降水量较往年同期严重偏少,造成颗粒物本底值普遍升高。主观上,部分市州思想有所松懈、措施有所放松、管理局部出现失控,导致全省空气质量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反弹。其次,重点时段管控松懈,由于春节期间,各地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空气。

  3月份全省空气质量较1-2月份有所好转,有出现有效降水、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好的客观因素,更主要是由于3月上旬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后,各市州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各项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大,省大气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市州PM10、PM2.5浓度值上升趋势得到遏制。

  对此,省环保厅要求各市州环保部门强化目标任务管理、加强空气质量分析研判工作,同时省大气办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督查检查中发现因工作推进不力、目标进展严重滞后的市州,将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对相关市州采取限批、限评等措施,进行问效追责。(记者朱宇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