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甘肃省省级“十三五”规划环评工作培训推进会

06.09.2016  19:20

              9月5日,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和深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一步推进我省省级“十三五”规划环评工作,省环保厅环评处组织召开了甘肃省省级“十三五”规划环评工作培训推进会。会议由韦春处长主持,齐永强总工程师和评估中心尹越主任参加了会议,张政民巡视员就开展和推进规划环评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与会各省直部门规划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张政民巡视员指出,落实规划环评是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环评受理的前置性要求。根据环保部和省上文件规定,强化建设项目和规划环评的联动,交通运输、水利水电、矿产资源开发、石化化工、造纸、有色冶炼、火电等重点领域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结论,否则不予受理和审批。因此,做好“十三五”省级规划环评工作既是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部的工作要求,也是为我省重点项目落地和实施提供服务的基础。我省为经济欠发达省份,为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和项目落地,服务好我省重点项目落地,开展和推进规划环评工作能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张政民巡视员强调,开展规划环评是对重点产业进行布局和规模的优化。规划环评重在优化行业布局、结构,拟定负面清单,指导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通过对资源承载力、环境承载力的评估,对规划方案的资源、环境合理性,及与上层位和同层次规划的符合性等进行深入论证,提出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来促进产业合理有序布局和优化资源环境配置。通过对规划方案中的关键性制约性环境因素进行合理规避,对规划的重点项目做好必要的前期工作,避免项目投资无法落地。

              会上,环评处张如海副处长和兰州大学王颖教授分别结合工作实际,为与会人员从政策解读及工作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两个方面进行了培训。

              省委综治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省科技厅、省旅游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兰州新区管委会、兰州新区环保局等28个相关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