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王金城:尊崇党章党规 重在行为养成

18.02.2016  20:35

     

 

尊崇党章党规 重在行为养成

 

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组长 王金城

 

      本站转自甘肃日报   正确的行为养成是一种能力,是一种素质,是共产党人的高贵品格和必备条件。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增强纪律自觉和行为养成,规范行为,匡正风气,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第一要务。

 

        教化,受化而欲止。教化,就是政教风化,教育感化。通过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令其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警示教育常态化,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防病于未发之前,治病于初起之时”,抓早抓小抓苗头,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朵、扯袖子,经常红红脸、出出汗,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注重日常监督教育管理,教育、挽救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少数,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爱护。党员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党章、勿忘初始,重学党章、勿忘来路,坚持学、思、践、悟,自觉用党章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

 

        约束,受束而行端。全面从严治党,靠的就是党章党规党纪。对自律不严、触碰纪律和规矩“底线”的党员干部一寸不让、动辄则咎,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使轻违纪党员干部及早警醒悔悟、迷途知返、汲取教训、修炼品行,督促其对自身行为的是非曲直进行反省。要经常审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断纠正自己的错误,克服自己的缺点,久久为功。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作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不仅要有刚性约束,更需要的是要有良好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养成,自觉尊崇党章党规党纪,抵抗诱惑、克服弱点,追求道德高标准,做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才能永葆大道不偏离、小节不丧失。

 

        惩戒,受戒而收手。要把握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惩是为了治,惩治与预防的目标指向是一致的,最终都是为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对严重违纪的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对置党规党纪于不顾,把组织的批评教育和提醒当作耳边风,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快查快结、从严处理、严肃问责,作出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绝不能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绝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通过严惩极少数,对“大多数”起到警示、遏制和震慑作用,使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对搞腐败望而生畏,使违纪者知止收手。

 

        移送,触法而绳之。对冲破教化、约束、惩戒等前三种形态所设“障碍”、屡教不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顽固腐败分子,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绳之以法,使其品尝越纪违法、失去自由的苦果。同时以案示警、有力震慑,强化不敢的氛围,有效抑制腐败增量,打造“三不”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