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茹:“互联网+”助力创业创新

18.10.2015  15:40

在中国经济发展内驱力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新常态背景下,“互联网+”在生产方式、消费模式、管理理念和组织形式等方面带来的变革将有效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业成功率,成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驱动力量。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可能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扩大内需的新手段、科技发展的新动力,另一方面也可能成为吞噬大量中产阶级家庭资产的黑洞。创业的成功不仅需要创业者自身在了解和把握市场需求、市场风险、商业模式、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较高素养,也需要比较完善的市场环境和公共服务环境,成功者在广大创业队伍中寥寥无几。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率不足4%,其中大部分创业者举全家之力投入创业,一旦创业失败,可能带来家庭资产的灭顶之灾,也对社会保障体系带来更大负担。因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要积极倡导,又要稳妥推进。

幸而,互联网的出现可能为创业创新带来更公平的起点、更丰富的资源、更多的投资机会、更便捷的融资渠道和更高效的公共服务。

一是互联网促进创业创新的起点公平。在传统经济模式下,区位优势、规模优势、资源优势在不同区域、不同收入、不同行业的创业者之间差异巨大,创业成为少数人的盛宴。而互联网的出现将大大降低创业门槛和创新成本,带来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等新型要素资源更加均衡的分布,激发创业创新的浪潮。只要“一机在手”,无论身处城市还是农村,东部还是西部,人人都有几乎均等的机会获得市场信息、了解市场需求、寻找亟待改造的“痛点”,从而找到创业创新的突破口。2014年百度开放平台上的开发者数量达到100万,同比增长50%。腾讯开放平台上的开发者数量超过500万,同比翻两番。阿里巴巴“云合计划”拟招募100家大型服务商、1000家中型服务商、10000家小型服务商合作伙伴。说明互联网时代不仅精英能够创业创新,广大“草根”也可以加入到创新创业的行列中来,真正使社会大众成为创新活动的重要参与者。

二是互联网为创业创新提供更丰富的资源。从宏观层面看,巨大的网络规模优势成为创新创业的“金矿”。中国互联网网民数2015年上半年已突破6.5亿,其中九成以上为手机网民。固定通信、移动通信全球网络规模最大,两年内建成了世界最大的4G网络,4G用户超过2亿,占全球1/3强。这些用户规模和网络规模优势是社会共有的资源,所有渴望利用互联网创业创新的人群均可以从中挖掘出巨大的价值。从微观层面看,互联网时代是共享经济的时代,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共赢将成为更多领域的常态,零边际成本的时代将使得创业创新者能够享有的社会资源爆炸式增长。

三是互联网为创新创业带来更多投资机会。首先互联网为做优经济存量带来新的机遇,互联网可以有效提高传统产业的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各类交易成本和渠道成本,很大程度上解决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带来更多的投资领域和消费需求。其次是有利于做大经济增量,快速催生新型的创业创新理念和模式,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商业模式。传统产业的边界不断颠覆融合,购物、娱乐、医疗、教育、出行等消费方式不断更新再造,满足个性化、定制化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边际成本不断降低,广大“屌丝”成为新的消费中坚力量,甚至以众包、众筹等方式参与生产过程或投资过程。

四是互联网为创业创新降低融资成本。传统银行的客户群体是典型的倒金字塔结构,主要服务群体是顶部的精英群体和大型企业,而在满足中小创业者的需求方面存在着先天的劣势,高成本、低收益难以符合传统银行的业绩考核标准。而互联网金融在服务“草根”、服务小微企业方面明显占优。首先是具有成本优势,网上银行只有实体银行经营成本的十分之一。其次是具有信息优势,对大数据的利用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传统银行最担心的风险问题。比如说阿里小贷可以几分钟内完成对淘宝商户的评估并提供贷款,因为数据后台掌握所有的这个商户跟进货记录、交易记录、违约记录等。此外还具有分散化优势。可以用互联网平台来解决分散的金融需求,钱来自千家万户,然后再把钱分散到千家万户,既积少成多,又分散风险。2014年可以说是互联网金融的井喷年,整个互联网金融的规模达到十万亿元,尤其是第三方支付达到了九万亿元。一方面确实对传统的银行业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另一方面也为广大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了更便捷的融资渠道。

五是互联网为创业创新提供更优化的公共服务环境。较低的制度成本是创业成功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而我国涉企公共服务长期存在职能交叉、手续繁琐、信息不畅等问题,互联网的出现将对这些问题的逐步解决提供新的工具。网上审批的推广有效减少企业审批时间、简化审批手续,将为企业节省大量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公共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企业掌握更多的政府信息和市场信息,并降低信息检索和使用的成本。各类政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的出现为企业了解政策信息、表达政策需求、反馈政策意见等提供了更广阔的渠道。

在推动“互联网+”促进创业创新方面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和用户体验为出发点,促进创新创意与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既不“手太长“、“乱伸手”,又不无所作为。

政府要坚守底线思维,打造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不可否认,我国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得益于政府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但互联网发展至今,随着个人隐私泄露、网络诈骗、网络安全事故频发等问题的出现,已经到了必须尽快完善游戏规则、弥补监管缺口、守住安全底线的时间点。作为互联网大国,如何完善互联网法律监管体系,建立安全、有序、稳定的网络,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完善互联网法律监管体系既有系统性问题又有阶段性问题。首先是互联网法律体系的完善是系统工程,应该是调整互联网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需要涉及各个部门法,因此必须有顶层设计、部门协调。其次要有阶段性,法律监管体系的完善并非一日之功,应在征求专家和从业者意见的基础上按轻重缓急制定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先解决涉及网络安全等核心问题,再逐步完善网络知识产权、隐私保护、行业规则等。

政府要在包括公共数据在内的公共资源开放共享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公共资源的开放程度是一国经济公平度的重要体现。除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可以作为公共资源的享有者和受益者之外,更广大的企业和社会群体应该有机会分享更多的公共资源,发掘其中蕴含着的商业机会和创新机会。应在制度设计上更加凸显出公共资源的公益性,避免公共资源的政府化、政府资源的部门化,只有打破现有利益格局和行政壁垒,才能使公共资源带来更大的社会发展红利。

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网络基础和技术基础支撑。网络基础设施是互联网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我国现有网络基础设施存在着规模大、速度慢、发展不平衡的特点,进一步提高网络速度、提升网络质量、降低网络使用价格、加快中西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应成为下一轮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在技术层面,目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孕育兴起,信息网络技术已愈发成为先导技术、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政府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促进产学研资相结合,未雨绸缪、提前布局,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促进关键性技术在各领域交叉融合、变革突破。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