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出手查“内鬼”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24日召开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王岐山第一次公布这组数字: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机关查处处置14人。如果“反腐斗士”都大贪大腐,腐败治理就成了伪命题。王岐山说,现在“纪委也不是净土”,要解决这个问题。“反腐斗士们”是怎样腐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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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举报信当黑材料、借办案搞贪腐
先来看看这一组案例:
湖南常德市原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彭晋镛他是公开资料中我国被查处的第一个地级市纪委书记。这位在纪检部门担任领导职务长达15年之久的官员甚至利用举报信恐吓捞取好处。一个案例是,他在力荐常德市武陵区副区长黄理清当上区长后,立即打电话向黄索要20万元:“你的事终于搞成了,很不容易,有人有不同意见,我为你说了硬话。”
湖南省原纪委副书记杜湘成2005年杜湘成因公出差期间,在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嫖宿一位白俄罗斯小姐被抓。两年后,杜湘成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讽刺的是,这位“反腐斗士”曾在媒体前表示:“纪检干部和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各种欲望。作为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必须经受得住考验。”
江西省上饶市原纪委纪监一室主任黄东巨2007年落马的“反腐明星”黄东巨,曾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先进个人、被誉为“腐败分子的克星”。他不仅吸毒嫖娼,还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4次收受贿赂,包养情妇。
湖南郴州前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曾锦春2010年12月被枪决的曾锦春被称作“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对曾的一审判决书仅正文就超过360页。他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3151万元,违法所得及不能说明来源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877万元。这些钱财来自为行贿的私营矿主办理采矿证、争夺矿山资源,帮助违法人员甚至黑帮头目干预司法、释放在押人犯,在调查与提拔干部中收受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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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自我剖析总结出腐败原因
据了解,对于内部出现违纪、腐败的原因,有纪检监察部门曾做专题的课题调研,并进行过自我剖析,总结出4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公开机制不健全。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查案办案等监督权力,基本上在内部封闭状态下进行,外界人士和群众的监督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很难介入和实施。
二是权力运行不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等核心权力缺乏程序规范,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容易造成权力行使得不到有效制约。
三是监督制度不完善。内外部监督缺乏可操作性、系统性的制度保障,有的以紧急事务、保密事项等为由,将常委会民主决策制度变成摆设。
四是查处惩戒不及时。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不愿意“揭短亮丑”,对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徇私包庇,存在以组织调离或谈话教育等方式代替党政纪处分,或以党政纪处分代替法律追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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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李春城案触动王岐山出手查“内鬼”
对上述原因,有纪检系统人士指出,归根到底还是监督的缺失。长期以来,纪检机关在体制和机制上缺乏有效的制约和严密的监督,“谁来监督中纪委”成为一个待解的难题。
据了解,触动王岐山下决心解决“谁来监督中纪委”的问题,出手查“内鬼”,同李春城案件办理也有一定关系。在一次内部讲话中,王岐山花了20多分钟来谈他对此的思考。李春城是十八大以来被查办的第一位省部级官员,中纪委对他的调查长达一年多之久。据说,在办李春城案的时候,中纪委办案室一名对口四川的干部,曾发生“跑风漏气”的问题,这位干部甚至在四川住了近一周,全程由李春城和其秘书接待。这一事件东窗事发后,中纪委对该名干部做出了严肃处理。
王岐山表示,要把纪检干部置于监督之下。首先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反四风方面,对纪检干部有更高的要求;同时,还要对违纪违法的纪检干部进行指名道姓的公开曝光。除此之外,他还决定在中纪委内部新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查“内鬼”和“蛀虫”。截至目前,在中央纪委机关被查的14名干部中,除了已公布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和中央纪委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二人之外,还尚未公布全名单,这一点也还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