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的爆粗口与道歉

17.12.2015  01:54

    12月14日,就亲人遭遇车祸一事,演员王宝强在微博发表声明。他证实,自己的弟妹在车祸中被撞身亡,肇事者共有三人,其中一人已经投案,另外两人举家逃逸。同时,王宝强也对13日自己在微博上情绪失控“爆粗口”表示抱歉,希望自己的悲伤无助获得理解。

    那么13日王宝强说了什么?王宝强说:“撞了人了不认错,还去找关系,然后说‘没事儿,我来解决,这都是小事儿’。把人撞死了这是小事儿?我必须把这个人揪出来!”当然,还有个别敏感词语,也就是“粗口”,在这就不说。

    于是问题来了?在这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如果被撞身亡者没有王宝强这个“明星亲戚”,对于肇事者中1人逃逸数天后再自首,另2人举家逃逸不知所踪的情况,当地有关部门会不会像现在这样,过了近半月还会将该案转为刑案侦查?而且,既然肇事车主有逃逸的恶劣情节,其或存“酒驾”的嫌疑,又会不会因着王宝强的出现而被“重视”再作深查呢?

    由此,小马飞刀想到,现实生活中,很多国人都深谙某种“生存智慧”:认为自己遭遇遇到不公,便采取“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方式,一定程度上这成为不少人的共同信仰,因为长久以来,这种勇猛的方式奏效最快,获得的赔偿可能超过正常范围,且时间最短。闹的程度越是激烈的,越是匪夷所思的方式越有峰回路转的奇效。那么这种“智慧”从何而来。换句话说,如果老百姓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表明诉求,却总也得不到“有关方面”的理睬和重视,或解决问题的效率极低而老百姓付出的成本又极高,那么老百姓就只能寻求极端的和激进的方式了。而如果这种方式又反复被证明是速度最快而又是最有效的,那么久而久之就会潜移默化地在民众大脑中植入这种“模式”。非要等到事情闹大了再去处理,满足市民的期待,也算是体现出尊重民意,但这种类型的尊重民意是市民通过非正常手段争取到的民意,有关部门在试探到公众的底线后,再去给出针对性的回应,公信力在相互试探对方底线中自然就变得脆弱不堪。

    我们经常讲“防患于未然”,这个未然不应该只是冰雪和地震那样的未然,还应当包括“人祸”这样的未然,细想一下,大多数群体事件、公众事件,实际上不就是一场“人祸”吗。在不作为或滥作为的权力之下,每个人都是弱者。“在众声喧哗中,尽可能打捞那些沉没的声音,是社会管理者应尽之责”。声音即诉求,如何确保底层民众的诉求不“被淹没在强大的声场之中”,规避“闹大才处理”的模式,是社会各个子系统都必须重视的一堂必修课。 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