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院“四个到位”确保办案安全

30.01.2015  19:34

        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法警队针对办案任务重、办案安全压力大的特点,结合当前的实际工作任务组织全体法警开展了办案安全专项教育,强化办案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办案安全措施,在保障检察办案安全上做到“四个到位”,有效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学习,认识到位。玉门市院法警队组织法警认真学习了上级院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责任事故警示教育,重点学习了高检院“关于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加强安全防范的规定”和酒泉市院安全办案的相关规定及新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进一步强化全体司法警察的办案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完善制度,措施到位。该院法警队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把办案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该院法警大队在办案履职之前,主动与自侦部门联系,了解掌握嫌疑人的基本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科学制定安全防范工作预案,报分管检察长批准后,方可履职。建立完善案件全程履职跟踪监督制度,司法警察自觉接受办案部门的监督,每一起案件履职结束后办案部门依据司法警察执行任务和服务情况,填写履职意见反馈卡,将法警的履职和表现情况及时反馈,进一步促进司法警察依法规范履职,对不严格执行办案制度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安全检查,监督到位。该院法警队认为,要确保办案安全,必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办案安全工作要求,着重加强安全检查,针对不同时机存在的安全隐患,法警部门负责人经常加强检查监督,在非讯问期间,特别是在押解途中、讯问休息、交接时、用餐、入厕等时机重点加强监管,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警务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步步衔接”,从而把办案安全贯穿到履行职责的全过程,不留任何空档。同时在履职过程中,加强与办案检察官的相互监督,对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及时互相提醒纠正。
        四是认真分析,总结到位。该院法警队牢固树立警务无小事的思想,始终把确保警务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接受每一次任务后,法警队都要集中全体同志,明确要求,明确分工,分析任务特点,使每位同志做到心中有数。对重大警务任务,都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万无一失。在每个案件办结后,及时组织全体法警召开安全分析会,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对法警的履职情况进行讲评,总结办案中的特点与薄弱环节,查找不足,总结经验,督促改正。以便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