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民政局集中开展城乡低保清理规范工作

16.07.2014  17:11
   

  为认真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关怀,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比较突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中不公平、不公正等问题,玉门市民政局根据省市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集中开展了城乡低保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定目标,明确工作重点。 根据省、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制定下发了《玉门市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城乡低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清理和规范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对象范围、督查原则、责任追究及时限要求等具体内容。

  二是抓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电视、广播电台、固定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渠道,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每星期在《玉门新闻》栏目中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社会救助政策进行解读。并印制了2万份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发放到所有困难群众手中,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

  三是建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城乡低保制度,成立了玉门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及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玉门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调整了《玉门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玉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玉门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和《玉门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督查制度》,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

  四是抓规范,形成长效机制。 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了低保公示栏、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监督长效机制,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禁“一保定终身”,严格执行全额保障对象2年和差额保障对象1年的有效期管理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核查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始终坚持“一评议”、“三公示”、“三审核”、“四公开”制度,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度。

五是严要求,资金专款专用。 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实施以来,市上对各级财政下拨或列支的低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户核算,严格审批,专款专用。对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城乡低保资金全部通过金融机构和乡镇财政管理信息网,实现了涉农补贴“一卡通”,按时足额实行社会化发放,切实杜绝了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低保金的情况发生。

  六是明纪律,完善监管机制。 在此次清理规范工作中明确要求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清理清查工作开展不力,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一律视为顶风违纪,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目前,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正在有序稳步推进。

      通过进一步清理整顿和全面规范,使我市城乡低保管理工作达到“对象审核准确、监管机制完善、审批手续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施保合理、资金发放及时、服务便捷高效”的目标。通过清理核查,共清退农村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272户2980人,占已保人数的11.6%,新增申请对象704户2050人;清退城市不符合低保条件的463户1187人,新增申请对象41户114人。(玉门市民政局     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