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玉门市民政局持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统筹推进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等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城乡低保操作规范有序。 制定出台了《玉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玉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操作程序、细化了核查内容,建立健全了民主评议、长期公示和有效期管理制度,强化动态管理,确保了对象认定过程透明,认定结果精准。认真落实好2016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10%达到426元和372元;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275元提高到285元,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234元提高到249元,实现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4月底前将全面完成提标及资金补发工作,一季度共为城乡11570户32725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809万元。
二是医疗救助工作创新开展。 切实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标准,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并率先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自“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实施以来,已对918名患者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支付医疗救助金64万元,切实为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便利。今年,累计救助大病患者92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91万元,为3.4万名城乡低保、五保对象代缴参保参合金115万元。
三是临时救助力度不断加大。 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玉门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立了社会救助窗口,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救助对象提供了统一受理的服务平台,实现了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今年来共救助困难群众197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2万元。
四是五保供养制度全面落实。 坚持把农村五保供养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民心工程来抓,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今年,再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514元提高到8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014元提高到5425元,截止目前共为270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54万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对207名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的住房及生活状况开展摸底调查,完成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对象监护人备案及协议签订工作。
五是社会救助核对机制全面建立。 成立了玉门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及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玉门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市财政、人社等13个部门签订《社会救助申请家庭信息共享互查合作协议》,形成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合力。一季度共入户核查救助申请家庭2098户,新增户核查率达100%。
(玉门市民政局 曹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