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出台四项制度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15.07.2014  11:46

今年以来,玉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辖区内食品批发企业、各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蔬菜水果店、粮油店等在食品经营中管理不到位、卫生状况较差、安全隐患较多的问题,出台“四项制度”,采取“四项措施”,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有效规范食品流通秩序。

一是抓源头。出台《玉门市食品经营(批发)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对进入玉门市辖区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全部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对资质合法、设施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批发企业逐一进行登记备案,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食品注入市场。二是抓购进。出台《玉门市食品流通环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全市食品经营户统一监制印发了《食品购进质量验收记录》本,监督食品经营户严格落实购进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购进的食品来源合法、渠道正规。三是抓硬件。出台《玉门市食品经营色标管理制度》,要求食品经营户在食品经营中,适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合理划分食品和非食品区,并对食品分类摆放,以绿底白字的统一标识牌进行明显区分,例如“酒类”、“饮料类”、“调味品”等,有效规范了食品经营店的店容店貌和陈列布局。四是抓仓储。制定《玉门市食品批发经营仓储管理规范(试行)》,从场地卫生、设施设备、制度管理等方面对食品仓储库房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效消除了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的安全隐患。(酒泉玉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